国安法|梁君彦:以个人身份向夏宝龙表达意见 非代表全体议员

撰文: 林剑
出版:更新: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上周日(21日)到深圳与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会面,讨论对“港区国安法”立法的意见,梁君彦事后称以“私人身份”与对方会面,不会公开内容。民主党7名立法会议员早前去信梁君彦,要求他在立法会会议上说明他向夏宝龙所表达的意见及看法。
梁君彦今日(24日)回复信件,指自己是应邀以个人身份向夏宝龙表达意见,并非代表全体议员,亦非反映立法会内各党派议员的具体看法。他认为,其个人意见与立法会会议须处理的事宜或程序无关,以及基于对上述会面安排的尊重,不适宜在立法会会议上公布他的意见。

中国人大公布“港版国安法”草案后,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会见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中国政协网)

梁君彦指,会面后已透过发言人讲述,其表达的意见重点是相信在维护国家安全、香港长远稳定繁荣的同时,有关立法工作将坚守“一国两制”方针,以及不会影响港人一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反映其观察所得,即立法会各党派议员对有关立法工作有不同看法。

梁君彦认为,他在上述会面中并非代表全体议员表达意见,亦非反映立法会内各党派议员的具体看法,而只是表达其作为立法会主席对国安法草案的个人看法及观察所得。他指,立法会主席在立法会会议上作出的说明或宣布,均与该会议须处理的事宜或程序有关,他认为自己对草案的个人意见与立法会会议须处理的事宜或程序无关,以及对上述会面安排的尊重,故不适宜在立法会会议上,向议员宣布他对草案的个人意见。

就民主派批评梁君彦不批准在议会内辩论国安法,梁君彦回应指,有关法律现正由制定,属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现阶段并不属于香港特区政府的工作。他指作为立法会主席,考虑是否批准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跟进有关事宜,必须以是否符合《议事规则》的规定为依归。他又相信,议员可透过其他渠道及平台,就草案向中央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