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管浩鸣撑港版国安法 吁港人勿挑战中央底线:用爱感动她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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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动出手为香港制定国家安全法,政商界纷纷表态支持,宗教界亦不例外。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近年鼓吹“港独”的行为变得具体,但《基本法》23条立法迟迟未落实,中央此时主动订立“港版国安法”,属“无办法之中的办法”。
至于宗教活动会否受国安法影响,管浩鸣指,《基本法》多条条文保障宗教组织活动、接受资助等,相信不会有影响。他强调,宗教鼓吹的不是暴力,而是爱和包容,认为“要用爱去感动她”,呼吁港人不要挑战中央底线,“知所进退”。

管浩鸣认为,中央主动制定“港版国安法”,是“无办法之中的办法”。(资料图片)

冀草案文本温和留“缓冲位”

全国人大会议今日(28日)表决“港版国安法”决定草案,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及外国势力干预“四宗罪”。身兼北京市政协的管浩鸣表示,最理想是港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但香港回归将近23年,宪制责任仍未完成,而近年鼓吹“港独”的人愈来愈多,有人高举“港独旗”、冲击中联办,“不再止于口号,而是有实质行为,这令中央担心。”

管浩鸣认为,香港不少争议事件其实只是意气之争,举例指立法会正审议《国歌条例草案》,原本无甚争议,对绝大多数市民都无影响,但民主派选择“斗气”,“连一条《国歌法》都搞咁耐”。

管浩鸣指,中央难以接受触动底线的行为,呼吁港人不要刻意挑战。他相信“港版国安法”起阻吓作用,希望大家以理性、非对抗的方式看待,亦希望草案文本相对温和,留有缓冲空间,让港府完善23条立法。

全国人大正审议“港版国安法”。(新华社)

信宗教自由不受干扰

“港版国安法”草案第6条提到,须制定相关法律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中大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邢福增日前称,担心国安法影响本港的言论自由,与外国教会的联系也可能视为“勾结外国势力”。

管浩鸣回应指,宗教活动受《基本法》明确保障,即使落实国安法,不见得教会不可与其他地方交流,亦可继续享有接受资助等权利。他列举《基本法》第141条,当中第1款指特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香港特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第4款则提到,香港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

他认为,如果宗教活动没企图分裂国家或勾结外国势力,毋须担心,“除非你将政治活动包装成为宗教活动。”

《基本法》第32条列明,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资料图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资助的权利。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仍予保持和保护。 宗教组织可按原有办法继续兴办宗教院校、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
《基本法》第141条
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资料图片)

寄语港人要令中央放心

管浩鸣又指,教会一向鼓吹的不是暴力,而是爱和包容,面对任何一个政权,“要用爱去感动她”,而非做一些触动底线、刻意挑衅的行为,这对香港没好处。他寄语港人要“知所进退”,令中央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