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郑若骅:国家安全从不是港自治范围 中央有权立法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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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手制定“港版国安法”,港府三名司长今日(24日)齐齐写网志表态支持,其中律师政司长郑若骅指,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香港特区的自治范围,指国家安全影响全国14亿人民,显然是属于中央事权。
她指,由于特区政府无法完成在国家安全方式的立法,在国家层面进行工作完全是合情合理。
郑: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绝不理性
郑若骅在网志解释人大引入“港版国安法”的依据,她指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决定,例如香港特区的成立以及《基本法》,都是人大根据宪法设立;“国安法”亦是根据宪法所订明,人大可以规定、决定特区内实行的制度,以及监督宪法实施。
对于有人质疑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为香港特区就国家安全进行立法,郑若骅批评有关说法毫无根据,指国家安全并非本港的自治范围,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由于特区政府无法完成国家安全立法的工作,在国家层面进行工作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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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香港特区政府获授权订立国家安全法的同时,并不影响中央在国家层面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权力,但事实上香港至今仍未成功就此立法(23条),“由于特区政府无法完成,在国家层面进行工作完全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