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丽补选DQ案|被裁定非委为当选 陈凯欣 :未决定是否上诉
刘小丽去年11月报名参与立法会九龙西补选,遭选举主任指她主张自决,认为她非真诚拥护《基本法》,裁定其提名无效。刘小丽早前提出选举呈请,法院今(21日)裁定刘小丽上选举呈请胜诉,即胜出九西补选的陈凯欣将失去议席。
对于法院裁定刘小丽选举呈请胜诉,其被为非妥为当选,陈凯欣称每人在事业上都有不同障碍和挫折,她视为少少的障碍,强调判决不会影响其工作,“态度依旧”、“对得起立法会议员五个字”。
被问到会否上诉,陈凯欣称仍未详细看过判词,需要与团队再作研究,此刻仍未有决定。陈凯欣又指,其个案与前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和区诺轩的不同,细节上有分别,但她不适宜谈及细节。她认为,今日判决未能视为最终裁决,程序上仍有14日考虑上诉与,而她只是第二答辩人,第一答辩人亦可以上诉。
事有凑巧,在法庭宣布刘小丽的选举呈请上诉得直时,刚好轮到被宣判并非妥为当选的陈凯欣,在立法会大会上动议延展决议案。专业议政莫乃光立即提出规程问题,指她既非妥为当选,问主席陈凯欣是否仍能发言。正主持会议的代理主席李慧琼原叫陈凯欣继续发言。
热血公民郑松泰此时刚好跑进会议厅再提出规程问题。他指李慧琼应该暂停会议处理,不应让陈凯欣继续发言。陈凯欣指,法律程序上,双方都有上诉期限,她促请主席研究她是否可以上诉,要求主席作出裁决。莫乃光再重申,不希望陈凯欣的动议日后有机会被挑战,故建议先暂停会议,会较为稳妥、安全。谢伟俊此时没有使用咪高峰发言质疑是否不可让陈凯欣发言,最终李慧琼决定先暂停会议,研究是否可让陈凯欣继续动议。
梁君彦在下午3时50分左右复会,他指知悉高等法院原讼庭已宣判陈凯欣在立法会补选中并非妥为当选,而根据法例,在陈凯欣可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的申请限期届满前,会暂缓生效,而按立法会条例,陈凯欣可在书面判决发下的14个工作天内提出上诉,即今日法庭的判决会暂缓生效至6月10日,若陈凯欣决定上诉,则会继续暂缓。他提到,去年范国威与区诺轩被法庭裁定非妥为当选时,立法会亦是以同样方式处理。梁君彦之后请陈凯欣继续提出其延展决议案的动议。
香港众志周庭及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颕匡去年报名参选立法会补选,遭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两人其后提出选举呈请,今年9月获判胜诉,不过同时裁定循补选中胜出的区诺轩及范国威为“非妥为当选”。区诺轩及范国威早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法院在12月开庭审理,法院拒批就二人上诉批出许可,两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