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本月27日恢复《国歌法》二读 张建宗:港府有宪制责任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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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12日)去信立法会现任内会主席李慧琼,指立法会应优先处理《国歌法》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官员将按议事规则与内会主席磋商后,向立法会秘书处作出预告,在本月27日恢复二读辩论。
张建宗指,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尽快在本港实施《国歌法》,维护国歌的尊严并使市民尊重国歌;至于《商标修订条例》则可让香港企业透过更便利及更具成本效益方式,获取和管理商标注册。
张建宗于信中表示,政府乐见内会终能突破困局,目前有10项政府法案可适时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惟本届立法会会期只余两个多月,所有未能在7月立法会会期中止前完成审议的法案,都会在本届任期完结时失效。
张建宗认为,现阶段立法会应优先处理《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两项法案早于去年已向内会汇报委员会商议结果,其余8项法案则会在本月8日的特别会议上完成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