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中联办批民主派阻立法会运作 汤家骅:言论易引起误解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至今经过14次会议,仍未选出正副主席。港澳办、中联办今日(13日)先后透过发言人,批评主持选主席程序的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及其他民主派议员,行为属“政治揽炒”,甚至“令人质疑有违有关宣誓誓言,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言论已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条中央各部门不得干预香港事务的规定,事件显示北京已不太理会该条规定,削弱“一国两制”,性质严重。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港澳办和中联办有权评论香港时政,但希望他们了解到自己身份敏感,言论可能被误解成“迫使”律政司作某些决定,呼吁港澳办和中联办尊重律政司的独立决定。
张达明:不能寄望京官了解香港法律观念
张达明表示,港澳办和中联办的言论,明显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条“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的规定。他认为,立法会属香港内部事务,与国防、外交无关,事件反映北京政府及驻港机构,现时已不再跟随《基本法》的限制,削弱“一国两制”,继续延伸其“全面管治权”,性质相当严重。
至于在法律上郭荣铿有没有违反宣誓誓言,或是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张达明认为并非重点。他提到,《基本法》之所以列明中央各部门不得干预特区事务,是因为不能期望京官会理解香港的法律观念,他们发言时自然会以内地的一套法律观念理解香港事务。
不过在法律上,张达明指如要通过《基本法》第104条有关宣誓的部分挑战议员资格,只会针对作出宣誓时有没有违反,而不是过很久之后去追究个别行为有否违反誓言。
汤家骅:郭荣铿有滥用议事规则
汤家骅则提到,港澳办、中联办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有权评论香港时政,但在“一国两制”下,他们的言论会被视为非常敏感,容易被“一些不想‘一国两制’成功的人”演绎为干预立法会。他呼吁,港澳办和中联办尊重香港律政司独立、不偏不倚行使检控权力,不要让人误解成“迫使”律政司作某些行动,应留待律政司独立决定。至于具体议员有否违法,他表示现时不便评论。
汤家骅补充,个人认为郭荣铿在内会的行为,有滥用立法会议事规则。他提到,法例赋予一个人权力,是要有助达到该权力背后的目的,而不是阻碍这个目的的达成。从过去6个月立法会中所见到的情况,汤家骅认为郭荣铿明显是在阻碍“选主席”这个权力背后的目的。他表示,确保立法会运作的顺畅,应是立法会主席的责任,例如可主动要求法庭颁令制止郭的行为,不明白为何主席仍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