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财会】廉署正处理28宗反修例相关公务员涉贪案 包括警员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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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回应立法会议员书面提问时首度承认,执行处因应行动需要,成立特别调查小组处理个别个案,有关部门在2019年8月成立,主要由10名廉署成员负责,专责处理与去年反修例有关的怀疑贪污个案。截至2020年2月底,廉署正在处理28宗与“反修订逃犯条例”有关涉及公务员的怀疑贪污个案,有关个案在处理阶段,故没有任何检控。
廉署执行处处长(私营机构)何景扬今天(6日)出席特别财委员会会议时透露,28宗涉贪个案当中包括警察。

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议员林卓廷问及,28宗涉贪个案涉及多少名警员。何景扬表示,目前没有确实数据,但涉贪个案当中包括警员,亦有其他公务员,他称稍后向财委会补交资料。

林卓廷引用1986年涉及一名骑师对廉政专员的上诉案例,当时法庭指《廉政公署条例》第12条“贪污行为”,也包括公职人员损害公众利益的罪行及意图削弱公信力。林卓廷问及,警员在处理反修例运动使用暴力、不戴委任证和不显示行动呼号,廉署会否跟进调查。

何景扬回应指,廉政专员的责任是接受及考虑有关指称贪污行为的投诉,并在其认为切实可行范围内就该等投诉进行调查,若调查期间涉及其他罪行,也会一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