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23同盟Fb图涉违国旗法 声明:纯平面设计 小节找岔
由立法会议员何君尧、香港政研会和新界关注大联盟组成的“23同盟”,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昨日(13日)表示过去20日收集超过100万个网上签名,并在facebook专页发布感谢图片。
然而,该图片上的国旗与区旗图案扭曲,与官方标准并不一致,涉嫌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与《区旗及区徽条例》。
“23同盟”及后在Facebook发声明回应,否认图片违反法例,又指事件证明组织内涵无懈可击,因此外界才要从细节中找寻不足。不过记者其后再查看专页,已无法找到有关图片。
《香港01》正就有关事件向政府总部礼宾处查询,惟暂未有回应。
“23同盟”昨日(13日)召开记者招待会,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与香港政研会主席邓德成、前民政事务局局长蓝鸿震均在场。
“23同盟”由上月22日开始在网上发起推动23条立法签名运动,至今收集到逾100万个签名,未来会设网上论坛讨论议题、周日在香港18区摆街站收集市民签名,并在专页表示迈向200万联署。
黄色星星与紫荆花图案非标准
“23同盟”周五(13日)凌晨张贴一张图片,公布签署人数突破100万,感谢市民支持。该红底图片左边是五颗黄色星星,但排列与标准的中国国旗图案不同,右边的紫荆图案并不对称,与标准的香港区旗图案不同。
条例:不得展示止合规格国旗、区旗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4条“不得使用破损的国旗、国徽”,任何人“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或国徽。”而根据《区旗及区徽条例》第4条“不得使用破损的区旗、区徽”,任何人“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或区徽。”
此外,《国旗及国徽条例》第8条“国旗、国徽的复制本”列明,如果图案并非完全相同,但“其相似程度足以使人相信它就是国旗或国徽,则就本条例而言,该复制本被视为是国旗或国徽。”《区旗及区徽条例》第8条亦有同样规定。
否认违反国旗法 事件反映“23同盟”极度受社会关注
“23同盟”昨晚就事件在Facebook发表声明,表示不认为有关配图违反国旗法规定,认为图片只是纯粹的平面设计,表达爱国爱港的信息,没有任何污蔑国旗用意,“推动23条立法正正是强烈爱国的表现,而国旗法规管是国旗使用及尊重国旗,就这2点大原则,【23同盟】是绝对遵从及维护。”
声明又感谢传媒有关质疑,认为事件说明“23同盟”极度受社会关注,因此“关注越大、期望越高”,并认为事件曲线说明“23同盟”的内涵无懈可击,只能从小节上找寻不足,日后将更努力提升自己符合公众的最高期望。
就有关事件,《香港01》正向政府总部礼宾处查询,惟暂未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