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选管会拟改候选人定义 周浩鼎、尹兆坚齐轰多余

撰文: 林剑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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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管理委员会昨日(9日)展开咨询,建议今年第三季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投票站主任可以安排70岁或以上长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的人士优先投票。
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对此表示欢迎,认为需要对他们身体情况有所照顾 ,指在上一次区议会选举所见,不忍心见到公公婆婆排两、三小时队;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则认为多此一举,现行措施已可帮助有需要人士,让某些人优先投票,反而会引起更多争议,损害选举公信力。
另外,文件就“候选人”定义有新说法,提出若某人參加所属政党或团体举行的“内部遴选”,该人是否会被视为“候选人”,须“环境和实质证据”而定,并非单凭该人的自我表述或解释。周浩鼎、尹兆坚均批评做法多余,质疑会影响有意参加初选的人士。

选管会3月9日公布咨询建议。(黄舒慧摄)

周浩鼎:勿挑动年龄层矛盾

周浩鼎表示,留意到有泛民议员批评让长者优先投票是“政治偏帮”,他呼吁勿挑动年龄矛盾,指事件重点是保障长者或其他人士不会因为身体状况被剥夺政治权利。他同意应就年龄清晰划线,应定在甚么年龄可再斟酌。

被问到新建议会否提高某年龄层的投票率,周浩鼎指,政策原意不是为鼓励特定群体投票,又指打算投票的人士本身已经有决定,不会因此受影响。

周浩鼎关注票站职员的培训,指虽然当局有政策容许伤健人士优先投票,惟他见过有票站职员拒绝让伤健人士优先,希望政府对职员做好监督工作。

选管会另一建议涉改动“候选人”定义及选举开支申报门槛,新建议下若有人参加某政党及团体的“内部遴选”,或可能构成公开宣布其有意参选,将被视为候选人,需申报选举开支。有报名参加民建联初选的周浩鼎坦言,不同政党对此有异议,认为定义过于“狭隘”,对令党内人士对参加初选却步,“宁愿唔好郁佢(候选人定义)”。

周浩鼎、尹兆坚也表示,有关候选人定义的修订建议属多余。(资料图片)

尹兆坚:现行措施已帮助有需要人士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指出,提出让某些人优先投票是“多此一举”。他认同,有需要人士应该帮助,但现时选举票站主任从来都会帮助这些人士,例如提供座椅等。去年区选出现乱象,他认为是因为人手不足,选管会要考虑的是如何妥善调动人手,物资上提供多点座椅。

尹兆坚又指,不同年龄层的人作息时间、需要也可能不同,例如一些要上班的人士,如果他们只有人潮最多的时间可以投票,那又是否要让他们优先投?此类辩论只会无日无之。

尹兆坚表示,现时选举出现一种不太好的现象,过去几届都出现过,有部分团体会在投票日“一车一车”运送长者到票站。如果其他选民要排队个多小时才能投票,突然出现“几车人”却可以优先投票,这会形成更差的观感,引起更大争议。他又提到,现时不同票站的主任,也可能出现不统一的做法,有部分会“放水”让某类人先入票站投票,不同主任有不同即时判断,他认为如果这种情况继续,选举公信力会进一步降低,最后得不偿失。

至于候选人定义,尹兆坚认为选管会提出的修订“好奇怪”,有画蛇添足之嫌,让人感觉是针对初选活动,有可能“一刀切,杀错良民”。他指,很多组织都有人才培训、遴选机制,甚至有部分人本身未必有意出选,但在其他人要求之下“出山”,参选未必是百分之百个人意愿。

另外,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在商台节目中直言,票站平均服务人数追不上选民增长,“根本不够人服务,加几多队,给人打尖都没意义。”他认为应增加票站及人员,而非让特定人群优先投票:“难道赶上班又可以排先?”

民建联议员蒋丽芸则指,过去投票亦接获市民投诉,称排队时间长达一小时,尤其长者更倾向在早上投票,故亦认同有需要加人手及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