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产假】劳工团体请愿促尽快落实 制订追补期保障权益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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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九劳工社团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今日(7日)发起请愿,促请政府尽早落实14周产假,并就“发还产假薪酬计划”订立“追补期”,保障在职妇女权益。

政府拟将法定产假由10周增至14周。劳联妇女事务委员会今日(7日)到政府总部向劳福局递交请愿信,促请政府尽快通过《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修订(下称条例草案),落实14周有薪产假。

该条例草案建议,以现时法定产假薪酬的比率,即雇员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计算就延长法定产假的额外产假薪酬,以每名雇员36,822元为上限。
 

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曾表示,不论条例草案在何时通过,政府都需要18个月时间,就“发还产假薪酬计划”建立发还款项的机制。(资料图片)

劳联副主席谭金莲指,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曾表示,不论条例草案在何时通过,政府都需要18个月时间,就“发还产假薪酬计划”建立发还款项的机制。

谭认为,为避免在职妇女一等再等,政府应订立“追补期”,即条例草案通过后,在职怀孕妇女可以获得额外4周产假薪酬,而雇主在这“追补期”内垫付的薪酬,则可以在政府实施“发还产假薪酬计划”后追补。劳联妇女事务主任李秀琼认为,政府不应设定产假薪酬上限,对不同职位及薪酬一视同仁。

预产期在七月的怀孕妇女陈小姐表示,她期望政府能在暑假前通过措施,令她能有机会受惠(潘希桥摄)

在场参与请愿,预产期在七月的怀孕妇女陈小姐表示,目前10周的产假,并非全部都在产后享用,部分假期在分娩前已享用,因此实际产后假期只有四、五周,不足够妇女复原。她期望政府能在暑假前通过措施,令她能有机会受惠。

另外,劳联认为在疫情过后,家庭财政压力会增加,拓展幼儿照顾服务能协助他们投入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