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法院裁违宪 汤家骅指法例已失效 涉宪制秩序可释法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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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今日(18日)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行政会议成员、资料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政府需要尊重法庭判决,《禁止蒙面规例》在法庭裁定违宪后将不再生效,警方也不能再执法,若政府就覆核结果提出上诉,法例在上诉结果公布前也不会生效。
汤家骅又指,判决涉及行政和立法的权力分野和宪制秩序,涉及宪制移序的情况时“几时都有机会释法”,但他指个人不愿意见到因此情况释法。

政府于10月4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禁蒙面,翌日凌晨即生效。(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法例上诉结果公布前也不会生效

根据高等法院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就其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任何危害公安的情况时可订立规例这方面,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包括《基本法》的第2、8、17(2)、18、48、56、62(5)、66及73(1)条,又指《禁止蒙面规例》的第三条和第五条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

汤家骅表示,政府需要尊重法庭判决,《禁止蒙面规例》在法庭裁定违宪后将不再生效,警方也不能再执法,若政府就覆核结果提出上诉,法例在上诉结果公布前也不会生效。

汤家骅指,裁决影响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行政和立法的权力分野和宪制秩序,其中判词订明立法权力全属于立法会,透过附属法例方式“先订立、后审议”不适用于《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他认为这是很大的法律争议点。他指出,《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特首临时立法的权力,认为判决或等同将特首的权力褫夺。

若政府上诉失败,会否出现人大释法的可能?汤家骅认为,判决涉及行政和立法的权力分野和宪制秩序,涉及宪制秩序的情况下“几时有机会释法”,但他指个人不愿意见到因此情况释法。

(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理大冲突 汤家骅:警方应公开拘捕过程

对于理大爆发大型冲突,在校园的示威者已被警方围堵,汤家骅希望事件可和平解决,又指同意警方的呼吁,希望参与暴动人士放下武器、和平有序地离开,指若警方要拘捕校园的人士,应公开拘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