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律政司代表:不会根据已裁定违宪的法例执法
撰文: 陈欣彤
出版:更新:
高等法院今日(18日)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立法会《禁止蒙面规例》小组委员会下午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一开始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提出规程问题,指高院清楚裁定《禁蒙面法》及紧急法部分内容均属违宪,委员会不能审议一条已判违宪的法律。
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人权) 乐逢源表示,一般来说若有法例被判违宪,政府不会根据被判违宪的法例执法。
保安局:需时研究及咨询法律意见
多名民主派议员于会议开始时提出规程问题,质疑在高院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后,应否继续举行会议进行,其中公民党陈淑庄引用《基本法》第11条,指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基本法》相抵触,立法会不能审议一条违宪的法例;人民力量要求立即解散委员会,亦有议员要求撤销被控违反《禁蒙面法》的人士。
民主派又与建制派争论应否让有关官员在会上发言,主席黄定光最后决定让官员发言。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表示,由于有关判词过百页,涉及复杂法律问题,需时研究及咨询法律意见。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人权) 乐逢源表示,一般来说若有法例被判违宪,政府不会根据被判违宪的法例执法。
小组委员会主席黄定光之后决定结束会议,不设提问环节。
郭荣铿吁政府勿上诉
有份入禀提出司法覆核的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表示,裁决表示《禁蒙面法》现时不再生效,他称所有相关的检控都应该撤销,惟政府亦有可能颁令继续生效条例。郭荣铿称,预料政府必定会上诉,但强调此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他呼吁林郑不要上诉,否则民主派必会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