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披露警员资料 法政汇思苏俊文:涵盖过阔 记者采访亦有高风险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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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及警方被指滥暴所引发的示威冲突持续多月。期间不同意见人士及警员均曾经在网上被“起底”披露个人资料。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
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苏俊文出席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时指出,今次临时禁制令涵盖过阔,不清晰,属罕见情况。他又表示,禁制令容易令市民误堕法网,而记者在禁令字眼中,也不被豁免,令记者采访报道时,亦有触犯禁令的高风险,或对记者工作构成压力。
大律师苏俊文指出,禁制令涵盖宽阔,任何人发布或传播警员的相片等资料,都有可能触犯,令市民担心容易误堕法网。
他又指出,禁制令字眼不够仔细,实际执行上会尴尬,因要证明发布资料的人有意图;就算市民无披露的意图,只是分享与警员亲友聚会相片,而相片的重点也非有关警员,也可能被质疑“扯猫尾”,他认为,禁制令令人疑惑,容易引起争拗。
此外,他又提到,如果有人拍下片段显示警方执法不当,也可能触犯禁令,是“变相阻挠市民伸张正义”。
他指,对被指触犯禁令的抗辩理由,包括并非故意发布,但要视乎法庭是否相信,而该禁令非举证责任全在控方的刑事性质,法庭只需要作可能性权衡,考虑双方证据谁较可信。
至于记者,他亦认为属高风险,虽然报道时披露警员资料,有合理理由就不属于禁制令管制范围,但报道较详尽时,也可能陷入灰色地带,他指,禁制令或对记者采访构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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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底人士不止警察 公众利益不应仅保警员
苏也质疑,近期被起底人士不止警察,示威者、记者、选举主任等个别人士也遭到起底,律政司使用公帑,如是为公众利益,不应仅保障警员,否则会予人警队有特权的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