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三个月】遭何君尧动议谴责煽惑群众 林卓廷斥涉诽谤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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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惹火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在立法会提出谴责民主党林卓廷的动议,指控林卓廷在7月21日“参与由一批‘暴徒’组织和举行名为‘光复西环’活动”,又指控他当晚带领多名穿著黑衣和乔装成普通市民的人士乘搭西铁前往元朗站“进行挑衅行动”。
林卓廷反驳指出,当天他没有到过中环、上环和西环一带,指何君尧的言论不受《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保障,或已涉及诽谤,正把事件交由律师研究。

何君尧动议谴责林卓廷参与在7月21日煽惑群众。

何君尧在动议中指出,林卓廷的行为已干犯暴动罪、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节的煽动意图,并违反他按《基本法》第104条在立法会的宣誓。

林卓廷今天严正回应何君尧的指控,指他在“7.21”当晚没有到过中、上环和西环一带,在当日游行完结后,他留在湾仔,留意局势的变化,及后到美孚乘西铁到元朗,促何君尧停止诽谤言论。他指何君尧的言论在fb发出,不受《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保障,或已涉及诽谤,正把事件交由律师研究。

他指出“7.21”当晚,只有二人陪同他到元朗,事后他已经就元朗情况报警,并在西铁上二十多次要求白衣人停止袭击市民。

林卓廷反指,在“7.21”当晚,何君尧被拍到与白衣人握手,并被称为英雄,理解他因这些怀疑罪证,而成为市民的公敌,但认为何君尧不能把“黑”讲成“白”、“是”讲成“非”,直言:“市民大众眼晴非常雪亮,成个 fb post已经出晒街,清清楚楚,咁多人人证物证,(何君尧)佢咁样用抹黑,转移市民界线,试图减低自己压力,咁做系于是无补”;又指何君尧就“7.21”提谴责动议,只会令其他人有更多机会拿出何君尧的怀疑罪证,最终何君尧只会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