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何君尧致函林郑 倡《紧急法》加辣取缔“连登”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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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为《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立法至今将近两周,不少市民仍在集会或街上戴口罩,冲突亦未见缓和。
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今日(15日)致函特首林郑月娥提议为《紧急法》“加辣”,取缔网上论坛“连登”。
何君尧在信中形容“连登”和通讯软件“Telegram”是“暴徒”一直依靠的社交平台,发放煽动及煽惑性言论,违反香港法例第200条《刑事罪行条例》第7、9及10章。
他认为,“连登”逐步变成“暴徒”交流和分享策略的平台,包括公开讨论如何制作汽油弹攻击警察,又煽动他人参与非法游行,扬言将行动“升级”。
何君尧觉得,为免煽动性言论继续蔓延,取缔“连登”是在所难免。他认为要堵截源头,基本上《刑事罪行条例》第7、9及10章是有用,但若有需要强化攻效,建议林郑考虑引用《紧急法》第2条(a),对刊物、文字、地图、图则、照片、通讯及通讯方法的检查、管制及压制和(g)款修订任何成文法则,暂停实施任何成文法则来配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