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张建宗促台方勿政治凌驾法治 拒绝陈投案匪夷所思
特首林郑月娥昨(21日)赴日本东京,出席翌日德仁天皇的即位庆典,在林郑月娥离港期间,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将署理行政长官职务。警方在前日(20日)的九龙区游行期间,出动水炮车驱散人群,期间以蓝色水射向尖沙咀清真寺,特首林郑及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21日)赴清真寺致歉,料张建宗会再就事件解画。
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发言表示,明日立法会召开会议,《逃犯条例草案》会在恢复二读的过程中,由保安局局长正式动议撤回,为条例草案画上句号,“这个争议的议题已经不存在”。
他又指,施政报告发表逾200项惠民利民措施,不少是为支援大大小小的企业,加上暑假休会前积压的财委会项目,包括700亿工程项目。他希望立法会复会后可以重回正轨,议员可以正正经经恢复议程运作,及早审议利民的项目。
张建宗预告,财政司司长将于今午推出第三轮舒困措施,反映政府急民之所急,焦点侧重现时受社会事件大大打击的行业如旅游、零售、餐饮。
指台方拒陈投案“匪夷所思”
台湾政府拒绝陈同佳投案,建议港府以司法互助例如证据移交等方式处理审讯问题。张建宗强调,陈同佳是自愿往台湾自首,并要求港府协助他往台,绝对不存在坊间所讲“被自首”或有政治操作。
张又指,台方已对陈同佳发出为期30年的通缉令,全世界的做法都是有通缉令都是希望通缉犯能早日缉拿归案,这才是通缉的目的,“一个自首的人,有关方面应即时收押才是常理及符合国际的做法。”
对于台湾要求以司法互助方式处理陈同佳,张建宗指,香港在陈同佳案中的司法管辖权方面没有角色扮演,指香港奉行“属地原则”的司法体系,无法处理在境外的犯罪行为,港府只有以陈洗黑钱的证据将他起诉。
张呼吁台湾以理性态度,实事求事看待问题,不要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尤其勿让政治考量凌驾法治公义,“特区政府能够配合的一定会配合,但一定要我们能力范围做到才可以,不能强人所难。”形容台方拒绝陈投案的做法“匪夷所思,令人费解”。
被问“721”张指监警会已在调查
张建宗日前曾发表市民对于元朗721事件应“向前看”的言论,有记者提到昨日721事件三周月,依然有大批市民走上街头。
张建宗回应指,“721”事件是全港市民关心,他所讲的向前看是指事件过后监警会已展开调查工作,并承诺会优先处理包括“721”、“831”等的重大事件,吁市民给监警会空间和时间去做功夫。
另外,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近入因其家人购入住宅引起关注,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年初未有申报其丈夫潘乐陶购入的物业,张被问到官员在什么情况下才要申报。
张指,如个案有潜在利益,即便是家人购入的都须申报,如无利益则可以不申报,“有同事为稳阵,(无利益)都会申报。”他指如有官员无参与投资而伸报,是为保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