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人大常委会可颁港进入紧急状态 谭耀宗:看不到需要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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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18条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因香港发生港府不能控制的动乱,宣布紧急香港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法律在港实施。身在北京的全国人大会常委谭耀宗今日(21日)表示,看不到香港需要启动第18条。
在北京预备出席人大常委会例会的谭耀宗表示,会议明日开始,26日上午结束,会议议程主要与内地民生有关,有两项是关于中国与越南及斯里兰卡订立的《逃犯条例》,议程没有与《基本法》18条有关的项目。他表示,香港政府没法管治,社会治安受破坏,在没政府状态才启动第18条,但他看不到有此需要。
对于有武警在深圳集结,他形容内地展开“止暴制乱”的演习,对中央来说是有需要、有备无患,他又重申,警队和港府有能力处理冲突,他不觉有需要出动驻港解放军协助。
他又说,没有听过10月1日国庆日之前,要平息是次政治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