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册失踪】报告:无从断定如何遗失 处理文件程序不当
2016年立法会新界西选举后,选举事务处遗失一本在葵青区“伟盈”票站的选民登记册,涉及8000名选民,隐瞒逾2年始被揭发。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午(24日)分别交代有关事件的独立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指,由于事隔多时,无从断定何时及如何遗失选民登记册,惟调查发现,涉事投票站多个处理选举文件程序有不当或不善之处。
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新界西一个投票站的一本选民登记册被揭发遗失,逾两年来都未能寻回,但选举事务处一直未有对外披露。聂德权早前形容今次事态严重,批评文件遗失两年半不通报是不能接受,对此感到遗憾,已责成选举管理委员会核查相关文件以确定是否遗失,以及指示处方向个人资料私稳专员公署备案。冯骅及他今日见传媒交代遗失选民登记册的独立调查报告。
选管会提出建议,包括在投票站包装经划线的选民登记册及其他选举文件,以及在指定收集中心检查该等文件;缩短投票站工作人员的工时;进一步改善工作手册的指示和划一包装方法;需要复查不同种类的选票。至于从指定收集中心回收选举物资并运送知至选举事务处仓库,应检视指定收集中心回收选举物资的人手调配,及订立更好的安排以监督运输承办商的工作。在仓库安排及仓库管理系统,应以5年至10年为期积极拟定详细的仓库需求(面积时间地点及时段),并优先争取永久的仓贮设施以应付选举事务处所有贮存需要。
对于办公地方,政府应与产业署商讨是否可物色合适地点,把选举事务处选举部核下所有分部的办公室设与该处;长远而言,与相关政府部门探讨发展联用部门专用楼宇的可行性,以应付定期的地方需求。在选举事务处搜寻经划线选民登记册的工作及内部沟通,应制定内部指引及列明搜寻涉及个人资料或敏感资料的选举文件的一个合理严谨时限,并适时向相关主管人员报告关于遗失事件;推行汇报机制,规定如有执法机关要求查阅经划线的选民登记册或其他选举文件。
对于检讨选举事务处的组织架构,报告审视目前总选举事务主任一职的职级、经验及关键才能,以及掌管选举事务处的部门首长的工作量和职责,比较两者是否相称。选管会认为,由同一人实质上兼任监督和运作的角色,有时或会令监督过程流于主观,甚至或会因权宜或为从速了事而妥配,建议最好把该两个角色分开,并认为政府应彻底检讨选举事务处部门首长的职位要求,考虑应否开设一个职级较高的职位掌管选举事务处,负责协助检视复杂而影响深远的选举事宜。另外,研究保留现有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现时总选举事务主任一职)的可能性,用以监督选举事务处的日常运作;检讨选举事务处的人员结构,特别是未来10年的常额人员与非公务员合约人员比例;检讨其核心公务员员工的调职安排,以期在选举事务处保留他们的知识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