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8前局长副局长政助联署 促设独立委员会查6.12冲突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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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福局前局长萧伟强、运输及房屋局前副局长邱诚武、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前副局长梁敬国等8名前局长、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发表联署,恳请特首林郑月娥设立独立于各方的法定调查委员会,客观地寻求“6.12事件”真相是既有及可行的途径,包括调查导致严重警民冲突多个方面的成因和过程,而非单单调查警务人员的行为。
他们建议,在独立调查委员会完成调查并作出建议前,暂缓所有与“6.12事件”及其后引发的冲突中,针对示威者及警务人员的任何检控,并建议特首可在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考虑按基本法第48条(12),对犯事者酌情颁布不同程度的特赦。

劳福局前局长萧伟强(资料图片)

参与联署的前高官包括萧伟强、邱诚武、罗永聪、食物及卫生局前政助陈智远、劳工及福利局前政助莫宜端、财政司司长前政助叶根铨及环境局前政助蔡少绵。

联署指出,修例争议触发6月12日金钟一带的严重警民冲突,社会上有指摘警方滥用暴力、警方则坚持当日乃执行职务维持法纪,双方各执一词,客观上,当日警队执行职务当中一些处理手法,以及官方一度对“6.12事件”作出的“定性”,已成为社会对修订条例以外的新火药点,又指随着“6.12事件”引发的争议,已被置于民意的对立面,成为磨心,形容事态的发展非常不幸和令人痛心,令社会又再处于分化撕裂状态。

他们指,作为一群长期关心、参与香港发展,并以此地为家的香港人,认为现在香港各方极需要冷静下来,放下执着,透过理性和包容的态度进行协商,争取达致和解,创造空间重建互信,让社会重新出发,政府需善后修例所引致的矛盾,领导社会争取和解,属政府的应有之义和当尽之责,当中包括了解导致严重警民冲突的各种成因,避免再把政治压力点转移至和平示威者和前线警务人员之间。

他们恳请林郑月娥设立独立于各方的法定调查委员会,客观地寻求“6.12事件”真相是既有及可行的途径,包括调查导致严重警民冲突多个方面的成因和过程,而非单单调查警务人员的行为,调查委员会应由资深大法官主持,其他成员亦应具公信力,予调查独立公正运作;他们同时建议,在独立调查委员会完成调查并作出建议前,暂缓所有与“6.12事件”及其后引发的冲突中,针对示威者及警务人员的任何检控,并建议特首可在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考虑按基本法第48条(12),对犯事者酌情颁布不同程度的特赦。

他们呼吁各方须以理性和包容的态度表达意见以及执行职务,对事不对人,并严正谴责各方任何非法使用武力、分化社群以及散布仇恨的言行。

财政司司长前政助罗永聪(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前副局长梁敬国(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联署全文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拒对立、寻出路

有关就修订逃犯条例的争议,在6月12日金钟一带引起了严重警民冲突。社会上有指摘警方滥用暴力;警方则坚持当日乃执行职务维持法纪,双方各执一词。客观上,当日警队执行职务当中一些处理手法,以及官方一度对“6.12事件”作出的“定性”,已成为社会对修订条例以外的新火药点。

政府及后的表态和道歉,使法例争议在议会层面暂时得到降温, 民众对警方的不满则未有减退,相反还出现6月21日及26日晚上包围警察总部之惊险场面。 事态发展至今,四个警察协会亦指出目前整个社会弥漫前所未有的仇警情绪,警务人员身心承受巨大压力。香港警察作为执行法纪的机构,随着“6.12事件”引发的争议,已被置于民意的对立面,成为磨心。事态的发展非常不幸,令人痛心,社会又再处于分化撕裂状态。

作为一群长期关心、参与香港发展,并以此地为家的香港人,我们认为现在香港各方极需要冷静下来,放下执着,透过理性和包容的态度进行协商,争取达致和解,创造空间重建互信,让社会重新出发。政府要善后逃犯条例修订所引致的矛盾,领导社会争取和解,乃应有之义,当尽之责,当中包括了解导致严重警民冲突的各种成因,避免再把政治压力点转移至和平示威者和前线警务人员之间。

事实上,香港的治安素来在世界上享有极高评价,这与警队的专业执法和尽忠职守实有重大关系。警队自2014年占中后,亦作出了极大的努力重建警民关系,以及建立市民对警队的信心。

有见及此,我们恳请行政长官:
1.    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各方和解,让撕裂止息,而和解的前提,必须建基于客观事实和真相;
2.    由独立于各方的法定调查委员会,客观地寻求事件真相是既有及可行的途径;独立调查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可以包括导致严重警民冲突多个方面的成因和过程,而非单单调查警务人员的行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一般设公开聆讯,易取信公众,广为社会人士接受;
3.    调查委员会应由资深大法官主持,其他成员亦应具公信力,予调查独立公正运作,结果方能让公众信服;
4.    调查旨在对事,寻求真相,汲取教训,提出改善建议,以助政府及执法机关,日后与公民社会建立新的互动关系,妥善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大型社会运动和示威行动。
5.    在独立调查委员会完成调查并作出建议前,暂缓所有与“6.12事件”及其后引发的冲突中,针对示威者及警务人员的任何检控;
6.    调查为和解而非秋后算帐。行政长官在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可考虑按基本法第48条(十二)对犯事者酌情颁布不同程度的特赦。

特区政府过去曾就多项市民关心的重大事故成立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包括2012年国庆日的南丫海难事故、以及近期的沙中线红磡站扩建工程调查委员会等。就大型冲突和人群管制安排如白石船民中心骚动、兰桂坊人踩人事件,亦曾经交由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6.12事件”引发的社会关注和影响之深远,与上述事件皆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须要秉持公正独立而具公信力的调查作为基础,让香港社会重新再上路。

最后,我们呼吁各方须以理性和包容的态度表达意见以及执行职务,对事不对人,并严正谴责各方任何非法使用武力、分化社群以及散布仇恨的言行。


联署人:
邱诚武  梁敬国  陈智远  莫宜端  叶根铨  蔡少绵  萧伟强  罗永聪 (以姓氏笔画排)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