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仲裁案】批态度回避惹质疑 林卓廷:已去信ICAC要求彻查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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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于去年上任,获特首林郑月娥批准继续处理手头上,6宗已完成审理的仲裁个案。惟媒体于近日揭露,郑若骅上任后仍参与3宗仲裁案;郑若骅今早(24日)回应指自己不再是3宗案件的仲裁人,审理进度与她无关,未有回应3宗个案是否包括在6宗获批个案中。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指责郑若骅态度回避,质疑若无问题为何不直接回应。就郑若骅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防止贿赂条例》,林卓廷已分别去信林郑月娥及廉政公署要求交代及彻查。

郑若骅上任律政司司长后疑仍参与三宗仲裁案件。(罗家晴摄)

林卓廷引述当时就批准继续处理6宗案件的新闻公报,指当时的案件已完成审理程序,但媒体发现的此3宗案件却刚展开诉讼程序,认为与新闻公报的描述有出入,而郑若骅亦无清晰交代此3案是否已包括在获批准的6宗案中,批评对方态度回避,引起社会更大的质疑,推断郑若骅未获批准便继续进行私人诉裁。

林卓廷已去信林郑,要求对方就事件作出回应,澄清传媒报导的3宗个案是否属于当时批准的6宗个案之一,或是其后又再为此3宗个案再次申报及获批。林卓廷表示若当中涉及畜意暪报,郑若骅已违反问责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制度。

就郑若骅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防止贿赂条例》,林卓廷已分别去信林郑月娥及廉政公署要求交代及彻查。(翟睿敏摄)

同时就郑若骅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林卓廷亦去信要求廉政公署执行处首长丘树春彻查。林卓廷质疑郑若骅以政治问责官员身份秘密从事及提供专业服务,可能同时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4条。

郑若骅于今早回应自言已非仲裁员,惟有媒体发现她仍在仲裁员的名单之上,有效期至2023年,林卓廷认为此问题不大,最关键是对方有否在执行公职的同时处理私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