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陈方安生批林郑不屑一顾态度 难释社会及国际忧虑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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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德国访问的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天回应《逃犯条例》修订,她指出港英政府在回归前把《逃犯条例》本地化的过程中,从来并没有打算把中国包括在条例之内,又指出港英政府充分意识到香港和中国在司法和刑事制度的差异,因此当时承诺若日后与中国内地达成正式长期引渡协议前,会广泛咨询公众。
陈方安生又批评,特首林郑月娥在上周四的行政长官答问会上,选择性引述时任民主党立法局议员何俊仁在审议《逃犯条例》的发言,又形容林郑的态度不屑一顾(dismissive attitude),不利公众与政府沟通,亦无助释除国际及社会对修例的忧虑。

陈方安生与郭荣铿(左一)获德国政府邀请,今日起访问德国首都柏林及汉堡一周。(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不利公众与政府沟通

香港2020召集人陈方安生与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获德国政府邀请,今日(12日)起访问德国首都柏林及汉堡一周,期间与德国外交部国务秘书会面。郭荣铿表明,将在德国之旅提及现时香港就《逃犯条例》的争议。

陈方安生今天再度就《逃犯条例》修订作回应,她指出港英政府在回归前把《逃犯条例》本地化的过程中,从来并没有打算把中国包括在条例之内,又指出港英政府充分意识到香港和中国在司法和刑事制度的差异,若与中国商讨引渡协议,属高度争议和敏感,因此当时政府承诺若日后与中国内地达成正式长期引渡协议前,会广泛咨询公众。

她又提到,林郑月娥在上周四的行政长官答问会上,选择性引述时任民主党立法局议员何俊仁在审议《逃犯条例》的发言,故意忽略何俊仁当时发言的语境。她又形容林郑的不屑一顾态度(dismissive attitude),不利公众与政府沟通,亦无助释虑国际和社会对修例的忧虑,若透过亲北京支持者的支持,通过修例是不合理和不道德(unconscionable)。

林郑不具名引述何俊仁在1997年3月19日立法局会议的发言,指何俊仁曾提到:“希望条例草案能够成为一个好的借镜蓝本让中国政府考虑,以便日后订定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逃犯移交的政策和法律。”何当日召开记者会回应,批评林郑断章取义、混淆视听,误导不清楚当时的讨论背景和内容的市民,令人误以为民主党支持政府现时做法,极不负责任,令人遗憾,又解释当时的发言,是基于对内地法制改善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