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陆委会:修例威胁未除 通过后亦不移交陈同佳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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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坚持修订《逃犯条例》之际,在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9日)强调,不会在逃犯条例修例的前提下与港府协商;即使修法通过,“赴港或在港国人被移送到中国大陆的威胁未排除前”,台湾也不会同意移交怀疑在台湾杀害港女的陈同佳。
保安局回应指,特区政府一直本著务实及互相尊重的态度,在无前设及只聚焦个案的情况下继续与台湾耐心沟通,政府并会将再去信台湾,解释现时法律真空的情况,继续努力推进相关案件的协作,以彰显公义。

郑若骅及李家超出席记者会,为港府的修订逃犯修例方案再度解画。事隔一日,陆委会指逃犯条例有威胁,即使通过也不同意移交。(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台湾中央社报道,陆委会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有港媒询问目前台港双方磋商进度。邱垂正回应指,担心修例后,台湾人士赴港或会重演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境内被逮捕和判刑的事件。他又指,近期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政府以及国际性商会和团体也相继表达关切,尤其对修法,“在港人士被移送到人权状况恶劣的中国”,导致个人人权、人身安全遭到威胁,引起高度忧虑不安。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资料图片/中央社)

邱垂正指,对于各界疑虑及关切,港府仍一再坚持修法,且对各方所提供能够兼顾人权保障、彰显公义的相关建议无动于衷,不禁令人质疑,这次修法是否真如外界的传言,别有政治图谋。

他表示,台湾政府在杀人案发生后就用尽一切努力处理,3次提出司法请求与会商要求,但港府均不回应,甚至舍易求难,将原本可以单纯处理的个案,以复杂且受到高度质疑的修法方式来取代,倘最终无法处理这桩封杀人案,港府需负上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