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李慧琼:政治问题应政治处理 否认曾向秘书处给指示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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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引争议不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日前召开特别会议,通过由经民联石礼谦取代民主党涂谨申主持法案委员会选举主席程序。法案委员会秘书在通过指引后,即发通知要求委员以书面表态是否采纳指引,引起民主派不满,谴责秘书处做法失职失德,促请秘书长陈维安撤回文件。
有声音质疑内会主席李慧琼及建制派“班长”廖长江事前有跟秘书处沟通做法。李慧琼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否认上述传闻,强调没可能与秘书处完全无沟通,“法案委员会内很多人都有同佢哋沟通”,但自己没有用内会主席身份做任何不是内会主席应做的事,“我绝对不会给指示,这不是我作为内会(主席)的权力范围。”

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立法会秘书处被民主派质疑在未得涂谨申同意下越权发出文件,秘书长陈维安解释指,根据《内务守则》,主持法案委员会主席选举的委员,并非委员会主席,故目前没委员可以处理是否接纳内会指引。

对此,李慧琼多次强调指秘书处做法合理,认为涂谨申身份为主持人并非主席。她呼吁民主派议员政治问题应政治处理,“在我主持的特别内会上,你几多粗言秽语对我我都忍了,为要主持会议,但不要抺黑秘书处和法律顾问。”惟主持人多次追问下,李慧琼都未有正面回应秘书处是否有权自行发文件。

李慧琼又形容,今次选主席事件是风波里的茶杯,希望法案委员会能尽快进入正常法案委员会程序,正式讨论《逃犯条例》修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