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指示秘事长收回通告 涂谨申未获对方回复:感失望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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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昨(4日)以37票赞成、16票反对,通过由建制派最资深议员石礼谦取代民主派议员涂谨申,主持法案委员会选举主席程序。惟事件又再节外生枝,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秘书昨晚发信通知议员,要求在周一(6日)中午前就内会指引表态,此举引起涂谨申不满,指秘书处未经他同意和指示下发通告属越权行为,质疑秘书处的中立性。
秘书处其后向传媒解释,指由于现时法案委员会未选出主席,秘书须通知委员有关内会的指引,认为切实可行的做法是以书面通知所有委员,并请委员根据《议事规则》考虑。涂谨申今日(5日)在电视节目中指,秘书处的解释自相矛盾,认为“真空论”不成立,因为秘书清楚知道按规矩,是由上一次会议主持人安排下一次会议日期等细节。

涂谨申反对以书面传阅方式讨论内会指引,指若有任何一名议员反对内容,都要留待会议上讨论。(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涂谨申在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重申,法案委员会不能在未经他同意下发出通告,强调内会指引应该在法案委员会内讨论后,决定采纳与否。他表示,根据《法案委员会主席手册》第4.27段,仅“主席”有酌情权“指示将一项须由法案委员会决定的事宜,藉传阅文件方式交由各委员研究”,若有任何一名议员提出反对,都要留待会议上讨论,反驳指虽然目前法案委员会未有主席,但不代表秘书处有权代为发通告,“如果秘书处都得,无理由第一次会议完结后还需要我去订第二次、第三次会议,根本从来无主席真空期”。

涂又指对秘书处中立性失去信心,他昨晚指示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收回该通告,但时隔一日未得到对方任何回复,令涂谨申感失望。

被问到会否在明日举行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坚持担任主持人,涂谨申指他的个人荣辱属次要,但事件牵涉到秘书处有否依从规矩,强调“现在这一秒钟我仍是主席,会继续做自己应做的事”。他又指若届时秘书处或建制派反对由他主持,坦言不足以跟秘书处数百名职员抗衡,但不排除将来会有法律挑战,“唔通我同保安打交?如果你要擡我走,或霸王硬上弓,只会暴露秘书处的丑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