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邵家臻判监8个月 料保议席 下届或无缘入闸
雨伞运动9名被告今日(19日)判刑,社会福利界邵家臻被判监8个月,即时还柙,公民党陈淑庄则因需做脑部手术而押后至6月10日判刑。
纵然成为阶下囚,但由于民主派在议会内守住三分之一关键议席,相信邵家臻可保今届的议员资格,但由于《立法会条例》列明被判监逾3个月的人士,5年内会丧失获提名为立法会选举候选人及当选为议员的资格,故邵家臻无缘在明年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参选,暂未知他会否就刑期上诉。
陈淑庄和邵家臻被判罪成后,两人议员资格成焦点,当中取决两条例,其一是《基本法》,第79条列明,若有立法会议员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解除其职务,便会丧失议员资格。
由于现时只有69名议员,减去两名被判囚的议员,表决时在席议员最多有67人。假设全体议员出席,仍需要45票才能通过决定,建制派减去梁君彦一票即仍欠3票,只要连同热血公民郑松泰及医学界陈沛然的非建制派24人“坐定定”,陈淑庄及邵家臻便可保住议席。
两人相信亦可顺利通过另一关。《基本法》同一条列明“未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连续三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亦会被宣告丧失议员资格。上届立法会,乡议局刘皇发因病而长期缺席会议,惟时任主席曾钰成指,刘皇发有请假,未有对发叔长期缺席采取行动,有泛民人士早前估计,即使陈淑庄、邵家臻被判囚超过三个月,只要二人“照办煮碗”向立法会请假,梁君彦难以强行褫夺其议席,“无理由有病可以请假,为公民抗命入狱就唔可以啫”。
今届议席虽可保,但明年的立法会选举,被判监8个月的邵家臻好大机会不能入闸。根据《立法会条例》第39条,若任何人裁定有罪,被判处超逾3个月而不得选择以罚款代替的监禁(不论是否获得缓刑),在被定罪后的5年内,该人士丧失在立法会选举中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议员的资格。
不过,若邵家臻就刑期上诉,而法庭能在明年选举期前完成审诉,并改为判刑少过3个月,邵家臻仍有望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