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奏唱国歌属宣誓一部分 聂德权:一点也不奇怪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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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国歌条例草案》详情,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聂德权明言,奏唱国歌属于立法会议员宣誓的一部份,而候任议员缺席奏唱国歌环节会否构成宣誓无效,则须交由要交由监誓人按实际情况及法例决定;至于延长检控时限,聂称是兼顾实际情况作出平衡的决定,其他法例亦有类似安排。

聂德权称教育局会向学校发出课程指引,按照现有的制度执行,并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教学方法。(罗君豪摄)

《国歌条例草案》将于本周五刊登宪报,并于本月23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条例草案内容列出九个必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行政会议成员的宣誓仪式、由特区政府举办重大的体育赛事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等。

文件又指出,由于部分侮辱国歌的个案牵涉肇事者众多,如在足球比赛中嘘国歌,或者涉使用互联网及社交媒体上发布经篡改的国歌,警方未必能在六个月时限届满前完成调查,为了更有效执法,草案订定条文,延长检控时限至警务处长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日期后一年内,或事发后两年之内。条例同时列明,国歌将纳入中小学教育,包括国际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学生唱国歌、相关礼仪及国歌的历史和精神。

聂德权在记者会上表示,候任立法会议员参选时表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故在宣誓仪式加入奏唱国歌属正常,“一点也不奇怪”,明言奏唱国歌属宣誓的一部分,但候任议员缺席奏唱国歌会否被取消议员资格,须视乎每一宗个案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强调立法会议员监誓人会按《宣誓及声明条例》、《基本法》104条、法庭判词作出判断。 

至于教育国歌的问题,聂德权称教育局会向学校发出课程指引,按照现有的制度执行,并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教学方法。被问到为何国际学校的学生也需要学习国歌,聂德权称,学生在任何地方都需认识当地文化和历史,并尊重该国的象征和标志,认为外籍学生学习国歌是“自然、容易理解”的事情。

倘若特殊学校的学生在学校播放国歌期间作出不尊重行为会否构成刑责,聂德权并未有清晰回应,又指自己难以就每个情境作出判断是否属违法行为。

聂德权说,《国歌法》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精神;又指尊重《国歌法》的精神容易理解,相信不会影响市民生活。

聂德权说,《国歌法》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精神,又指尊重《国歌法》的精神容易理解,相信不会影响市民生活。(罗君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