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朱凯廸】批法律沦打击政敌工具 考虑循司法渠道据理力争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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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元岗新村居民代表选举的议会阵线立法会议员朱凯廸,两度遭选举主任去信,要求其回答否提倡或支持港独作为自决前途选项等问题。朱凯廸今晚约6时接获选举主任通知,被裁定提名无效。
朱凯廸发声明表示,政府现时的立场将“不反对他人主张港独”成为“不拥护《基本法》”的DQ理据,“不检举他人将成为被追究的借口,这不但违反宪法与法例,亦绝对是威权的恐吓”,他亦强调选举主任无权作任何形式的政治筛选,或以政治原因宣布任何参选人提名无效,会考虑续循司法渠道据理力争。

朱凯廸晚上约6时接获选举主任通知,被裁定提名无效。(卢翊铭摄)

朱凯廸在声明中表示,选举主任称在DQ理据中称其立场一直未有改变,他指自己于2016年获立法会选举主任确认、就任宣誓得到立法会秘书确认,而在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后亦没受政府的司法挑战。“同样的立场,今天却成了不能参选村代表的理据”,他批评局方于没经过任何咨询和立法程序下,单方面改变“政治审查”的内容,“法律沦为为打击政敌服务的工具”。

不反对他人主张港独成​DQ理据  属威权恐吓

朱凯廸亦称,政府现时的立场将“不反对他人主张港独”成为“不拥护《基本法》”的DQ理据,即自己不能主张或支持港独同时,更要反对其他人主张或支持港独,才可免于被剥夺政治权利。他称,“不检举他人将成为被追究的借口,这不但违反宪法与法例,亦绝对是威权的恐吓”。

对元岗新村村民感抱歉   将支援绿色乡村约章成员备战村选

同时他重申根据《乡郊代表选举条例》、其他法例及《基本法》均显示,选举主任无权作任何形式的政治筛选,或以政治原因宣布任何参选人提名无效,朱凯廸强调会考虑续循司法渠道据理力争。

他在声明末提到,对于未能透过参选改善乡村治理,对元岗新村村民深感抱歉,他强调会支援几位绿色乡村约章成员的村选选战,透过立法会推动乡事体制改革,包括开放乡事委员会的文件及会议,将乡委会主席改由村民一人一票选出。朱凯廸指,“若之后再不能进入体制推动香港民主,也希望香港人不要轻言放弃,继续在不同岗位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