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泄私隐】莫乃光斥港私隐条例过时 私隐公署属“无牙老虎”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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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于上月25日“自爆”有乘客资料外泄,备受外界批评。资讯科技界立法会议员莫乃光今(4日)于港台英文节目发表《给香港的信》,批评事件不单受影响人数众多,而且国泰延误公布的做法严重。他又指香港私隐条例过时,质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是无牙老虎,呼吁港府应带头革新企业对网络安全的管控。

莫乃光亦收到资料被盗的通知,他批评国泰廷误公布的做法严重。(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莫乃光认为国泰早于3月察觉其资讯系统有可疑活动,5月确认资料外泄,但公司事隔近5个月才通报事件及报警,做法惹来公众反弹。他又指许多国家的私隐条例都要求公司在发现资料外泄后的短时间内强制通报,但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却无有关规定。

莫乃光称香港的私隐条例是在互联网时代前的1997年颁布,当中许多法律都已经过时,国泰航空事件正突显了其严重性。他又指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是无牙老虎,无调查及检控权力,当发生泄露事件时所能做的就是调查,及提出改进建议。

他提到欧盟在今年5月生效的《通用数据保障条例(GDPR)》,有关条例在惩罚性赔偿方面具显著威慑效果,最高罚款额为2000万欧元,占全公司全球营业额的4%。国泰航空漠视资讯安全,过去两年中大幅削裁减IT员工,在保障客户个人资料时采取赌博态度,是可耻、短视和极不负责任。他呼吁政府可以带头,仿效新加坡政府的做法,投资培育本地网络安全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