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星岛CEO萧世和指诽谤收律师信 苹果日报:公众勿被转移视线

撰文: 庄恭南
出版:更新:

中宣部部长黄坤明早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见香港传媒高层访京团,会面后身为团长的星岛集团行政总裁萧世和引述黄坤明指:“希望香港媒体唔好成为干扰内地嘅政治基地”,多间传媒报道该番言论,但及后被更改和删除。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后,萧世和今早(19日)于《星岛日报》刊登半版声明,指《苹果日报》于本周四(18日)的相关报道涉及诽谤,已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对方撤回报道及道歉。记协主席杨健兴则表示,香港社会和新闻界都崇尚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容许发表言论和报道时有较阔空间,但萧世和作为传媒工作者,都不愿意以包容态度面对自己认为是失实的报道,更以诽谤为名采取法律行动。他指,萧的做法是“做了一个坏榜样”,向社会发放有违传媒价值的讯息。《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已收到对方律师信,暂时会交由律师处理,他又指,萧世和事件中,社会大众及舆论最关心的是,有传媒报道萧的言论后,报道被“抽起”,从而引申是香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否受压的担忧,他表示,不希望有其他事情转移公众视线。

萧世和指《苹果日报》报道诽谤,向对方发律师信。(港澳办图片)

部分传媒将萧世和引述黄坤明言论的报道删除后,有传媒引述消息指,中联办曾致电传媒高层,“提醒”他们与黄坤明的讨论内容,只是“内部讨论”,不能公开。

萧世和昨日(18日)被问到有否收到中联办的相有关指示或要求时表示,“我不知道有”。他又指当日并没有错误引述黄坤明的说法,目前或可能有其他行动,故不便再补充。被问到其他行动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他亦没有回应。

不过,今日萧就在《星岛日报》刊登半版声明,称《苹果日报》昨日的报道诽谤,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对方撤回及道歉。翻查资料,可见《苹果日报》网站及报章,当日发布多则有关报道,惟萧的声明中,没有指明是哪篇报道涉及诽谤。

杨健兴表示,因萧的声明没有指明涉诽谤的报道内容,而对方亦采取法律行动,因此不便评论有关报道。不过他指,作为新闻工作者,原则上应该理解,如遇到有人认为报道有偏差,会希望透过沟通作修正等处理,而作为传媒工作者,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对方撤回报道,是不寻常做法。

杨健兴又解释,始终法律行动会对新闻工作者造成心理和财政上的困扰和压力,“写篇报道都随时俾人告”。

他又指,近年对传媒报道采取法律行动个案比过往更显著,尤其前特首梁振英兴讼,都会给予社会传媒工作更加难做的感观。

萧世和今早(19日)于《星岛日报》刊登半版声明,指《苹果日报》于本周四(18日)的相关报道涉及诽谤,已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对方撤回报道及道歉。(罗国辉摄)
杨健兴表示,萧世和作为传媒工作者,以法律行动要求《苹果日报》撤回报道,是给社会一个“坏榜样”。(资料图片)
萧世和(中左)会见黄坤明(中右)后,引述对方言论,但相关言论的报道,事后被发现遭删除。(资料图片/新华社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