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清指《苹果日报》多篇报道涉诽谤 要求道歉及赔偿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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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昨(20日)入禀法庭,指《苹果日报》与他政见立场不同,自2017年起,《苹果日报》针对他刊登了多篇带毁谤和侮辱性的报导,要求法庭颁令《苹果日报》需刊登道歉启示和赔偿。
胡指《苹果》多篇报道诋毁他
原告胡汉清,被告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胡在入禀状指,《苹果日报》自去年5月起发布文章,内容提到被告对一地两检合法性的法律分析,并暗示胡的分析是愚蠢,质疑其专业。胡指《苹果日报》的报导旨在诋毁他,令他受公众嘲笑。
胡指建制派从没接触他
另外,胡称在本年3月《苹果日报》刊登一篇文章,内容可被理解为因为区诺轩曾焚烧《基本法》,而胡为亲建制的法律代理,便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试图阻止区诺轩就任立法会议员。但胡指《苹果日报》的内容是虚假,建制派从没有接触他,他亦从未草拟相关法律文件。但胡称《苹果日报》刊登报导后,政圈和法律界人士接触他,质疑其专业能力。
胡指相关报导属恶意和虚假,要求《苹果日报》赔偿、移除文章和刊登道歉启示,又要求法庭发禁制令禁制《苹果日报》再出版相关报导。
案件编号:HCA 19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