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23条立法尽早展开 曾钰成指有助厘清刘小丽DQ事件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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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主张政府应在任内为23条立法尽快展开公众咨询,又认为越早完成立法,越早助公众厘清如何处理触碰到国家安全和主权底线的问题。
他又表示,参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等争议性项目,政府应成立独立委员会处理,而非将责任落到公务员头上。
政府应制定合理机制评定具争议性事项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今日(14日)就《施政报告》发表建议,主张政府应在任内的恰当时候,为23条立法尽快展开公众咨询。“如果纯綷等有利于立法的条件出现,恐怕很难。”
谈及刘小丽被被褫夺参加立法会九龙西补选资格,他指社会上凡有牵涉到如何处理国家安全或主权底线的争议,最终都会引导至23条立法的讨论上,因此23条立法越早完成,越早释除公众对权利和自由受限制的疑虑。
曾钰成认为以往选举主任的责任只在技术方面核实提名有否有效,不具太多争议。但现时评定参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的责任和权力亦落到选举主任身上。曾建议政府制定另一个较合理的机制评定具争议性事项,例如成立由法官领导、独立于公务员体制的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