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自爆me too:童年时曾遭同母异父兄长性侵 将报警处理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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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联盟”主席李偲嫣近日遭廉署落案控告,指她两年前参加立法会选举时,涉嫌没有遵从选举法例,处置9项共22530元的选举捐赠。她上周五(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她离开法庭时,有4名男女出现向她追数,其中有人指她诬陷兄长强奸。
李偲嫣今(14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童年时遭同母异父的兄长性侵,在她小六至中二期间,多次拍打其发育中的胸部和拉扯其胸围。李偲嫣称将会报警,并宣布与兄长脱离关系。
她又明言,所有伤害她的人都要“找数”,“我一定会如实处理,每一个伤害我嘅人,等于占中三子,都系要找数 ,要攞我嘅公义”。

李偲嫣昨夜发放传媒通知,称将有“重要事件”向各传媒友好及爱护她的朋友公布。她今日(14日)下午在记者会上指,上周五(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她离开法庭时,有4名男女出现向她追数,其中有人指她诬陷兄长强奸。

李偲嫣于记者会上声称,其中一名男子为其同母异父的兄长。她指控兄长曾于童年性侵犯她,包括于她小六至中二期间,多次拍打其发育中的胸部和拉扯其胸围,又称他曾以皮带吊起她,脱光其衣服,只剩内裤,以鸡毛扫虐打她。

李偲嫣又称,7岁的时候被该名兄长以脚踢下体,导致休克近十分钟。她指由小二开始被性侵,最后一次为中三,“严重”性侵超过10次。她称曾向母亲哭诉,但母亲以雪条安慰她,著她不要告诉父亲,否则兄长会被父亲打死。

李表示将会报警,并宣布与兄长脱离关系,呼吁其他童年曾被性侵的女性亦要站出来。她又明言,所有伤害她的人都要“找数”,“我一定会如实处理,每一个伤害我嘅人,等于占中三子,都系要找数,要攞我嘅公义”。

李兄长回应传媒查询时,否认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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