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要求保安局交出监视记录等 陈浩天称对方已拒绝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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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建议保安局长引用《社团条例》,拟取缔香港民族党,并给予召集人陈浩天21日作书面申述。陈浩天其后要求保安局将申述期时间延长,同时向保安局提出5项要求。
惟陈浩天今(13日)于网上表示,保安局上星期已正式拒绝他提出的所有要求,包括证明警方与保安局之间并无事前沟通,以及2年多来收集有关他的资料。《香港01》就事件向保安局查询,正等候回复。
保安局早前以香港民族党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拟禁止该党运作,并给召集人陈浩天21日作书面申述。其后陈浩天要求将申述期延长至十月初,并向保安局提出5项要求。
有关要求包括警方助理社团主任交出一切对陈浩天监视/观察的记录、交出所有在预备取缔建议书前及预备取缔建议书时所收集的录音及录影等,同时亦要求保安局交出所有与助理社团主任及其下属于取缔建议书之前作任何有关通讯的文件及纪录。
保安局其后表示,经考虑后决定将申述期延长至49天,即民族党可于9月4日或之前申述,而对于陈浩天提出的要求,则会征询法律意见,稍后会作出回复。
而陈浩天今(13日) 于网上表示,保安局上星期已正式拒绝他提出的所有要求,包括证明警方与保安局之间并没事前沟通,以及两年多来收集有关他的资料。而有关延迟申述期方面,陈浩天回应指仍是于9月4日或之前回复。
《香港01》就事件向保安局查询,正等候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