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适用于香港? 王振民言论惹疑虑 王永平:林郑需澄清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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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法律部部长、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早前指,香港在1997年回归后,宪法不需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已经自动在香港生效,形容《基本法》只是补充宪法。
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今日(17日)在报章专栏撰文指出,王振民的言论回归以来未有中央官员说过。基本法2014年国务院发布一国两制白皮书后,有中央官员强调,国家宪法适用于香港,但此次王振民的说法“具体而微,却令人费解”。王永平指,特首林郑月娥有责任在有中联办官员发表令港人疑惑的言论时,向中央反映,澄清事实,避免一国两制走样。

王振民早前指,香港在1997年回归后,宪法不需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已经自动在香港生效,形容《基本法》只是补充宪法,若把《基本法》打造成独立于宪法,都是误解和扭曲。(资料图片)

王振民在《am730》以“特首应澄清国家宪法如何适用香港”为题撰文。王永平在文中指出,王振民的言论包括两个观点,“第一,除了香港基本法补充和修改的部分外,国家宪法全部适用于香港;第二,凡是基本法没规定的,宪法自动适用于香港。”

王永平认为,基本法中没有“补充或修改国家宪法的条文”,而整部基本法依据宪法31条规定,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设立于内地不同制度,故此,王振民第一个观点,即“除了香港基本法补充和修改的部分外,国家宪法全部适用于香港”,不能成立。

王永平又质疑第二个观点,他指出,在一国两制下,《基本法》没有规定,而香港有需要实施的内容并不存在。他表示,根据《基本法》,全国性法律可透过附件三在香港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亦可释法,“修改基本法的权更牢牢掌握在全国人大手中。还有甚么值得王振民担心?”

王永平指,王振民的言论令港人疑惑,林郑有责任维护一国两制,需就此向中央反映,澄清事实。(资料图片)

王振民续指,一国两制白皮书公布后,中央已宣示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而有官员强调国家宪法适用于香港,基于《基本法》来自宪法第31条,该说法“在原则上没有大问题”。不过,王永平就认为,王振民今次具体宣称,令人费解,王永平又引述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指,“看不到基本法有何遗漏,需要国家宪法处理。”

王永平最后表示,林郑有宪制责任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及执行基本法,而“当中联办官员三番四次就国家宪法适用于香港的议题上发表令港人疑惑的言论时,她是否需要向中央反映情况,然后澄清事实,避免一国两制变形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