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戴启思对事件感𫍡异 吁政府加强教育及宣传

撰文: 吴倬安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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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次发生在法庭内拍照事件,其中内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因此被控藐事法庭罪,被判入狱7天。大律师公会戴启思对近期发生屡次类似事件感到𫍡异,他认为政府应加强教育和在法庭增加告示,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

戴启思表示,对近期发生屡次市民在法庭内拍照事件感到𫍡异。(李泽彤摄)

内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因在法庭拍照,被控藐事法庭罪,被判入狱7天。另外,早前有人拍摄旺角骚乱案陪审团照片,并电邮至司法机构,至今仍未有人被捕。

大律师公会戴启思表示,对近期发生多次类似事件感到𫍡异,他指现今科技先进,人们随时可携带有摄影功能极佳的电话作拍照之用,但有部分人却欠缺意识,作出违法行为。

他认为政府应加强教育和在法庭增加告示,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他提到在外国有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会录影或直播审讯过程,但情况与香港不同,香港法庭不容拍摄,其中一个原因是要保障陪审员。

近年有持不同政治立场的人士,在法院作判决后发表批评法官的言论,例如有撑警的亲中团体辱骂法官是“狗官”,最近亦有梁天琦的支持者辱骂法官,戴启思重申法官不应遭受人身攻击,他认为司法机构应处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