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涉及复职令的《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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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读通过涉及复职令的《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而工党张超雄提出的所有修正案就被否决。
立法会以50票多数赞成,3票反对,9票弃权,三读通过改善“复职令”安排的条例草案。
至于工党张超雄提出修订,将雇主没有履行“复职令”的赔偿额,由雇员月薪3倍,提升至6倍,取消赔偿上限,就在建制派反对,工联会不投票,全部被否决。张超雄指,被无理解雇的雇员,有机会是工会领袖,批评草案提出的赔偿额太低,雇主付出很少的代价,就可以铲除“眼中钉”。
他又批评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早前表示,一旦通过议员修订,就会撤回草案的言论,是威胁议会,行政霸道。进出口界黄定光暗讽张超雄只顾站在道德高地,无视劳顾会的功能,破坏劳资关系。
罗致光就指,张超雄的修订偏离劳顾会共识,难以接受,政府尊重议员建议,但也有责任顾及劳工政策对劳资双方的影响,形容今次成果得来不易。对于草案的赔偿额被指太少,罗致光指,被无理解雇的雇员,有机会获判终止雇佣金和补偿金,如符合资格,还会有长期服务金。
草案建议,如果雇员被不合理及不合法解雇,法庭可向雇主颁布复职令,如果雇主拒绝执行,需额外向雇员支付月薪3倍、上限为7.25万元的款项,如果雇主无合理辩解下不支付,属于刑事罪行,可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