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会最终敲定不向DQ4追薪 梁国雄:政府枉作小人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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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决定,不会追讨早前被取消议员资格的4名前议员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姚松炎的薪津。四人今午现身立法会,梁国雄认为,行管会枉作小人,不追讨薪津只是知错能改。刘小丽就表示,今次决定合情合理,有工作就应该有薪津。

梁国雄长毛得知行管会决定后,形容政府是“枉作小人”,因当初特首林郑月娥和主席梁君彦决意追究四名议员的薪津,现在只是“他们追不到才不追”。

刘小丽强调,不认为政府此举是释出善意,认为不追究他们薪津是合情合理,“有汗出有粮出”,而他们过去一年面对连番政治恐吓,政府是看到民意的反弹才作出此举。

刘小丽又指,她的员工在七月一日至七月十五日的人工和代通知金仍未收回,认为政府应扣除有关款项后,仅要求她归还扣除后的预支款项。

对于会否撤销上诉,她称仍未有决定,现正要求加快审讯期,一有详情会再公布。长毛补充指,上诉期排在下年4月是绝对不公义,他在力争之下,将会在4月底5月中获答复,有关上诉期能否加快。

刘小丽表示,今次决定合情合理,有工作就应该有薪津,又指事件历经一年多,是威权政府的恐吓和打压。(罗君豪摄)

罗冠聪回应事件表示,行管会在征询法律意见后决定不追讨薪津及实报实销开支,是合乎情理的做法。“在法律层面上,我们的抗辩理据十分充足。面对可能败诉的风险,本欲以追讨全数薪津作政治打压的建制派议员现在知难而退,能减省双方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亦避免因败诉而浪费过千万公帑。”

他说,原则上同意要交付预支但尚未使用的营运资金以及添置了的设备,他将会与行管会商讨归还的详情及内容,包括相关程序、金额等等。“同时,我亦必须指出,去年七月议员办事处的职员在如此突然的打压下离职,立法会应当承担其代通知金以及遣散费。”

姚松炎认为,他本人履行立法会议员接近一年的时间,投票、发言、政策倡议等详列于立法会官方纪录内,行管会追讨薪津没有法律基础,早应停止;至于其他行动,需待与律师和其他民主派商讨后再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