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议员】答复归还薪津最后限期 罗冠聪姚松炎愿交还预支余额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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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和姚松炎,最迟今天(27日)须答复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否归还薪津,其中,罗冠聪和姚松炎回复指,两人的宣誓获立法会主席裁定有效,并且批评要求他们归还薪津是不公义兼违反常理,但两人同意交还行管会曾经发出而用剩的预支款项。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早前发信,向4人追讨各涉270多万至310多万的薪津等,其中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和身兼民主党成员的大律师谭俊杰代表罗冠聪和姚松炎回复行管会,指两人因当选议员而多了开支,其中本身是学生的罗冠聪便在铜锣湾租用单位和每月给母亲家用等,姚松炎则在当选前任职中文大学副教授,而当选后便资助实习生进行研究和成立研究公共政策的非政府组织。
信中又讲述,如果两人当不了议员,罗冠聪便会当朱凯廸的议员助理,姚松炎则可以在其中大副教授的合约完结前决定是否续约,故两人因为当议员而放弃其他赚取收入的机会。
信中强调,两人奉献时间和努力参与立法会事务,他们的宣誓亦获立法会主席裁定有效,即使之后被入禀挑战议员资格,但仍然被允许执行议员职务,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亦无在任何警告下向他们发放款项,尽管面对宣誓风波,两人都有资格假设自己可以获得款项。
信件亦指出,作为资源充足的公营机构,若果行管会和立法会接受免费服务和不付费之下接受利益,牺牲普通市民,做法令人反感,并且批评要求他们归还薪津是不公义兼违反常理,希望行管会运用酌情权处理,放弃追讨,如要求他们交还薪津的话,他们都有权取回相等于已付出服务的等价物,但重申今次只是透过法律辩护,并非追讨立法会议员应有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