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议员】同丧失议员资格 梁游追薪到底 行管会理由是…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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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立法会宣誓风波,导致六人先后丧失议员资格,包括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社民连梁国雄、刘小丽、香港众志罗冠聪和姚松炎,各人一度被追讨全部议员薪酬和津贴。
直至今日(18日),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决定在有条件下,不追讨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薪津;另一边厢,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依旧官司缠身。
根据当年行管会的入禀状,行管会认为二人从未正式成为立法会议员,故并无权享用该些金钱,因而入禀追讨。
2016年9月,梁颂恒和游蕙祯以本土派身份胜出选举,同年10月1日开始任期,10月12日发生宣誓风波,高等法院在同年11月15日,裁定二人宣誓无效,自10月12日的首次立法会大会起已丧失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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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会之后去信追讨梁颂恒和游蕙祯薪津不果,直至去年采取法律行动入禀追讨。入禀状解释行管会申索的原因,指立法会错误地以为梁、游二人有权收取该些津贴,并向两人各发出每人92.9万元议员津贴及酬金,惟二人因拒绝宣誓而丧失议员资格。
入禀状指,二人从未正式成为立法会议员,故并无权享用该些金钱,因而入禀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