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通过二读 李世荣:救命稻草 田北辰:罚则未够重
立法会今日(11日)续会,并恢复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世荣表示,社署的保护儿童资料系统显示,新登记保护儿童个案由2014年的856宗攀升到2018年的1024宗,其后两年回落但2023年又攀升至1457宗创新高,强调虐儿令儿童带来创伤,甚至失去生命。他表示,专业人士强制举报行为有意义,是儿童的“救命稻草”,认为专业人士更准确得知虐儿迹象。
实政圆桌的田北辰指政府修订后的罚则仍不够阻吓力,提出修正案“加辣”把指明专业人员未有举报虐儿的罚则由监禁3个月,提高至1年。他呼吁议会同僚对政府有关罚则的修订投弃权罪,让他能按程序提出其修正案。不过,部分议员担心罚则太重会适得其反。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世荣今日指,政府要为专业人士提供解说及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内容,亦要解释清楚免责条款。此外,他表示要增加暂托服务,亦要确保执法过程公正有效。
议员对罚则意见不一
自由党议员邵家辉称,强制举报涵盖范围略显宽松,又指属订举报虐儿个案的老师、驻校社工、校长,每周接触学生5日,应负多一些责任,医生都应该较易发觉外伤;但药剂师、中医师也列作须强制举报者不太合理,例如儿童身穿长袖时,中医把脉未必看到伤痕。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周文港表示,有人担心刑罚过高令专业人士“有杀过冇放过”滥用条例,有人担心“刑罚过轻”而修订无意思,而本次加入免责辩护可减低专业人员担忧。
吴杰庄促确保有人手执法 推广正确思维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吴杰庄称,所有市民都有责任举报虐儿个案,外地有做法将强制通报责任扩展至全民,特区可适时检讨条例适用范围。他表示不少地区强制举报后虐儿个案飙升,例如美国实施强制举报但执法人手追不上,故港府应培养教养儿童正确方法及社会价值观,才可根本上解决虐儿问题。此外,他表示应利用科技,在不影响私隐的情况下,加强监察院舍,防止虐儿个案在院舍发生。
田北辰提罚则“加辣”修正案 恳请同僚向政府修正案投弃权票
实政圆桌田北辰说,虐待个案共通点在于虐待行为是持续发生,质疑有人知而不报;他忆述实政圆桌数年前跟进立法强调举报虐儿机制,直至2021年政府宣布立法,并交上立法会讨论,是比较快的成功争取,形容是他的“亲生仔”,但草案的最高罚则与他争取的有距离,将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修正案。他解释,法庭从宽不从严,如去年判的童乐居虐儿案,最高可判10年最后仅判囚3个月,强调好的法案要符合两个原则,包括最高罚则能起阻吓作用和要令被告痛定思痛。
基于议事程序,若政府提出的修正案获通过,田北辰将不能提出议员修正案,田北辰希望议会同僚再三考虑,向政府修正案投下弃权票。
谢伟铨:田北辰建议有道理 质疑政府原则不一
建测规园界谢伟铨认为田北辰提的修正案,将严重个案最高监禁罚期提高有一定的道理,他忆述劳褔局游说建造业界支持修例大幅提高职安健罪行最高刑罚时,强调刑罚要有足够的阻吓力,和要相信法庭不会胡乱判罚。因此,质疑政府对两条条例的原则不一,但由于他没有参与草案详细审议,表明会对政府和田对最高罚则的修正案均投弃权。
法案委员会主席、工联会邓家彪表明反对“加辣”,指罚则太重会适得其反,担心会有滥报,分薄资源,处理真正有危机个案。社福界新思维狄志远亦反对调高罚则。他又估计法案通过后,举报个案将增加,建议政府加强配套,包括儿童住宿服务及个案经理。他表示政府在委员会会议讨论中作出改善措施,望条例通过后提醒社会“保护儿童人人有责、虐待儿童一宗都嫌多”。
选委界陈沛良说虐儿问题单凭行政或执法手段处理不足够,亦不是只专业人士先有责任举报,而要成个社会关注,知道其严重性,他续说不时都会见到网上有怀疑虐儿视频和相片,质疑拍摄者有否出手阻止情况发生,强调社会有责任及逼切需要,一齐为儿童筑起保护网。
政府提修正案订两级制罚款 最高监禁3个月
劳工及福利局提出的修例草案原建议,指明的专业人士包括社工和儿童住宿照顾服务院舍院长、医护和辅助医疗人员、教师和寄宿学校舍监等25类专业人员,必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但草案在审议过程中,有意见认为草案不能清楚界定何谓“严重伤害”,及质疑订明人员不举报即面临监禁刑责属较严苛。当局期后提出修订,列出构成“严重伤害”的元素,由四个项目组成,涵盖有关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的伤害。其中身体伤害方面,当局指包括任何危及儿童生命或健康,而急需治疗的伤害例如是丧失视力、听觉、丧失手脚功能、内脏受损、骨折、表面烧伤、肌肉大量出血等。至于疏忽照顾引致的伤害,当局指即包括没有为儿童提供必需品,去维持生命或健康,或者是将儿童置于危及生命的情况或环境,例如是让儿童接触危险药物等。
当局亦建议引入两级制刑罚,即指明专业人员违反举报规定,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若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同时,当局建议新增免责辩护条文,容许指明专业人员向法庭以合理辩解为理由而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