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契续期条例生效 林健锋:买卖香港物业更放心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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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契续期条例》今日刊宪生效,会陆续为即将到期的地契自动续期,地契原有的产权负担、权益及权利例如按揭将自动过渡,业权人亦毋须办理任何手续。
立法会《政府租契续期条例》法案委员会主席、经民联议员林健锋相信,条例生效后买卖香港物业可更加放心。
《政府租契续期条例》今日刊宪生效,首批涉及2024年7月5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地契,合共376个地段。地政总署会陆续为即将到期的地契以同样形式自动续约,下次会在今年年底公布,将涵盖2031年到期的地契。
林健锋说,全港无论是商业、住宅或工业用途的地契,日后在到期前6年,一般都可以续期50年而毋须补缴地价,只须缴纳3%地租。他相信新安排可以提升公众及投资者对香港营商环境的信心,日后大家都可以更加放心在香港买卖物业,银行承造2047年后的按揭亦都更具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