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控2023年报 杨美琪:有独立检控权、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发表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23》,专员杨美琪在序言中强调独立检控权的重要性,指出《基本法》第63条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刑事检控科的检控人员会继续以正直之心秉行公义,以不亢不卑的态度履行固有职责。
报告又交代了多宗在去年处理涉及2019年社会风波的案件及涉违国歌或国旗法的案件。另外,刑事检控科在去年提供法律指引的次数较前年增加6.0%,而年内处理的案件总数为4840宗,较前年的4492宗有上升,由刑事检控科人员处理的案件数目上升 。
报告中,指刑事检控科除就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的罪行提供法律意见及提出检控外,亦负责处理与维护国家象征及加强民族自豪感的法律有关的案件。其中,在起诉郑荣进一案中,被告在一段香港在2020年奥运会花剑项目取得史上首面奥运金牌的颁奖典礼录像中,故意以某首示威歌曲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该段被篡改的录像由被告在网上发布,并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观看者众。
报告指,国歌是团结和自豪的象征,被告以示威歌曲取而代之的行为,损害了与此等重要国家象征相关的意义和情感。被告因此被控一项“侮辱国歌”罪,及一项“侮辱区旗” 的交替控罪。经审讯后,被告被裁定“侮辱国歌”罪名成立,判监三个月,是《国歌条例》自2022年6月12日实施以来,首宗因该罪行被定罪的案件,有关定罪向公众明确显示贬损及蔑视国家象征的行为不可纵容。
而报告中交代另一宗维护国家荣誉的成功检控个案,则涉及2022 年国庆日翌日,被告翁政文使劲抓住系于旗杆上的国旗一角,使整根旗杆歪倒;被告又扯下一枝挂有区旗的旗杆,并把杆上的旗帜弃于路旁。被告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及一项“侮辱区旗” 罪,被告两项控罪均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 18 天。
刑事检控科去年向政府决策局及执法机关提供共 15,486 份涉及刑事事宜的法律指引。所有寻求法律指引的案件中,95.3% 符合服务承诺,即在14个工作天内作出回复,前年则是 89.5%,去年提供法律指引的次数较前年增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