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英国法官辞任 汤家骅:可续邀海外法官 社会可讨论委任细节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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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来自英国的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及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辞任,有声音质疑是否仍然需要委任海外法官。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均列明,香港可以聘用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认为不应亦无法取消该做法,但当中的操作包括如何聘请、从哪些地方聘请,社会可以讨论。

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左)和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右)(司法机构)

若废除做法涉修改基本法 汤:行不通

两名法官辞任后,社会有声音质疑是否不应再聘请海外法官。汤家骅指,聘请外海法官的做法在《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均有列明,若果要废除这做法,或要修改基本法,因此是“行不通”。

《中英联合声明》列明:“法官应根据本人的司法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而《基本法》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汤家骅指,上述条文指香港“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而当中如何操作,社会是可以讨论,例如如何聘请、从哪些地方聘请等。他强调,香港可以继续邀请其他海外法官,来港担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