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队长2.0马俊文不获减刑 狄志远:令人误会23条要加监损观感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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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国家罪罪成判囚五年的“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原定昨日(25日)出狱,消息指因应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通过后新修订的监狱规则,他不获减刑,要继续服刑。新思维主席、社福界立法会议员狄志远今日(26日)向传媒表示,突然不获减刑观感不好,忧令市民误以为“过咗23条就要加监。”
消息:美国队长2.0马俊文不获减刑 23条立法后首例
为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上周六(23日)起生效,其中修订监狱规则第69条,订明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服刑的人,除非获惩教署署长信纳减刑是不会不利国家安全,否则不获减刑,为免生疑问,不论该刑罚是否在法例生效之前、当日或之后判处,条款亦适用。消息指,马俊文在狱中行为良好,早前获扣减刑期后,原定周一(25日)早上出狱,但因应收紧提早获释门槛,要继续服刑,是23条立法后首例。
狄志远:不利社会复和 冀勿矫枉过正
狄志远认为,马俊文不获减刑的做法不利社会复和,担心会令市民误以为“过咗23条就会加监啦”,期望政府在不危害国家安全的前题下,可以稍微放宽,勿矫枉过正。
惩教署:不设上诉机制 汤家骅:或招司法覆核
惩教署早前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署长会根据法例赋予的权力,执行有关条文,考虑个案的实际情况,及所有相关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确保所有个案获公平处理。就惩教署署长有关的决定,相关法例并没设上诉机制。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传媒访问时说,法例上周二(19日)通过,上周六(23日)刊宪实施,期间只有四日,认为马俊文没有足够时间应对减刑被拒,如果马俊文认为惩教署署长决定违反程序公义、不合理,有机会可以申请司法覆核,他建议惩教署应给予机会重新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