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风声|近半区议员未开办事处 有人出手督促勿再违规“甩辘”
区议员上任3个月内按规定须成立地区办事处,不过商舖租金贵,房署地舖又“憎多粥少”,不少区议员大呻难觅办事处。成立办事处限期尚余一个多星期,据了解,有关方面非常关心香港区议员开办事处进度,源于上月多名区议员遗漏申报利益事件,已大为“震怒”,直言影响区议员形象,明言今次开办事处要慎防传媒炒作,除了定时督促区议员要按时开设办事处,部分更实地视察检查办事处规格、开放时间等是否达标。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说,截至3月15日,有267名区议员已开设地区办事处,其余区议员的办事处亦在筹备当中。全港有470名区议员,换言之有56%区议员已开设办事处,44%区议员在限期前半个月,办事处尚未开张。
区议员上任3个月须开设办事处 否则违指引
《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列明,新一届区议员有7项“正面清单”工作要求,其中提到区议员上任3个月内须成立最少一个地区办事处,包括与其他议员组成的联合办事处。除了获得区议会主席同意,办事处办公时间每周不得少于40小时,包括至少4小时在平日夜晚、周末和公众假期。
政府津贴额难觅舖位 有区议员开3人联合议办摊分开支
过去两个多月,不时听到区议员反映政府津贴不足以租舖位开设办事处,单是港岛区与新界区租金水平已大不同,惟津贴额看齐。亦有直选议员坦言感到烦恼,因选举改制后选区划大,区内选民大增,但津贴额与地区委员会界别和委任议员一样,直言想开多于一个办事处都倍感困难。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曾经说,会检讨区议员津贴,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提供服务,又说不能开设办事处,并不代表服务会停止。不过,如果按照《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规定,没于限期内开设办事处可能被视为违反《指引》。
正所谓“小数怕长计”,部分区议员透过联合议办方式摊分租金开支,解决“荷包”问题,其中教联会的沙田区议员王惠成,更与两名教联会的立法会议员朱国强、邓飞,于村屋地舖开设三人联合办事处。
经历利益申报“甩辘” 据悉有关方面震怒督促按时开议办
距离区议员开设办事处限期尚余一个多星期,近日留意到不少区议员已在社交网站通知居民,已成功开设议员办事处。据了解,有关方面亦非常关心香港区议员开办事处进度,皆因上月发生多名区议员遗漏申报利益事件,已大为“震怒”,事件中有6名西贡区议员“迟到”申报利益,3名北区区议员限期内未有上传申报资料,有关方面直言影响区议员形象。据悉,有5名区议员迟到申报利益的民建联,党内已郑重提醒地区支部日后要更谨慎处理。
实地视察议员办事处是否符合要求
经历利益申报“甩辘”,据了解有关方面督促区议员要按时开设办事处,亦派人实地视察部分区议员办事处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办事处名字是否正确、列明的开放时间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等,明言今次要慎防传媒炒作。
区议员对“温馨提示”感紧张 督促有助达标
有区议员认为,有关部门的“温馨提示”和督促,令他们感到有点紧张,近期要兼顾居民求助和区议会工作已分身不暇。亦有议员认为,中央以至特区政府对区议员寄予厚望,毕竟是选举改制后首届区议会,比较紧张亦是正常。根据《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若区议员未能履职尽责,当局可启动调查机制,若最终认定有区议员行为不当,可予以警告、罚款、暂停职务,停职期间按比例扣起议员酬金。
203名区议员限期前半个月未开议办 占44%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说,截至3月15日,有267名区议员已开设地区办事处,其余区议员的办事处亦在筹备当中。全港有470名区议员,换言之有56%区议员已开设办事处,44%区议员在限期前半个月,办事处尚未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