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基未婚妻囚25个月 爆喊一定娶佢!在囚者可否结婚?律师咁讲
歌手李龙基的36岁未婚妻王青霞(Chris)今因逾期居留、使用虚假文书等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5个月,李龙基跟记者表示“一定会娶佢”。其实不论是还柙期间还是服刑期间,疑犯或在囚人士是否一样可以结婚呢?大律师陆伟雄向《开罐》表示,在囚人士其实只要符合两大条件,即可在狱中结婚,但王青霞的情况可能未必符合。
歌手李龙基的36岁未婚妻王青霞(Chris)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并承认其中5罪,包括违反逗留条件、使用虚假文书、管有虚假文书、向根据或为执行入境条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申述、在香港入境时对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裁判官宣布判囚25个月。
李龙基在聆讯期间不时拭泪,离开法庭时未有停下来回答记者提问,但被问到王的刑期时一度痛哭,又指一定会待至未婚妻出狱,并说:“你哋放心,我一定会娶佢。”
根据惩教署网页资料,在囚人士其实都可以在狱中结婚。有意在狱中注册结婚的囚犯,可以向惩教署申请,再交由惩教署署长决定是否批准。假如申请获批,在囚人士就可以委托家人在狱外聘请合资格的婚姻监礼人,然后安排注册结婚。
而在注册期间,都需遵守狱中的规则,例如除了在婚礼过程中与对方交换结婚戒指外,在囚人士不可以与任何参加婚礼的人士有身体接触。而在囚人士的结婚戒指在婚礼结束后是需要即时携离院所,否则亦必须存放于在囚人士的财物袋中,交由惩教署人员保管。
《开罐》记者曾就此向大律师陆伟雄查询,他表示监狱内注册结婚则须符合2大条件!他指在囚及拘留人士若有意注册结婚,都可以向惩教署署长申请,交由惩教署署长决定是否批准。而在注册结婚的程序上,亦是需要双方都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才可以进行注册。
就李龙基未婚妻王青霞一案,王青霞其中一项涉逾期居留罪,亦即是王青霞现时并没有有效证件。假如他们向惩教署署长要求注册结婚,都需交由惩教署署长决定是否在没有有效证件的状况下批准注册结婚。
过往在狱中结婚的例子都有不少,就例如轰动一时的“溶尸案”罪犯黄大卫,于1992年在狱中与探访他的女社工在赤柱监狱登记结婚;一代“贼王”叶继欢,于2003年在监狱内与一名内地女居民登记结婚;外号“高飞”的毒枭林澄臬,于2007年与沦为阶下囚的前廉署高级调查员陈凯琳在白沙惩教所内登记结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