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繁殖条例】 反对团体:争动物权益 要走在主流意向之前

撰文: 吴韵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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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30日举行的港台澳动保游行,香港有1500人参加,支持取缔私人动物繁殖商。

政府于上周五(5月20日)就《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规例》(下称139B条例)修订刊宪,并于今日(5月25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是次修例,动保界意见分歧,有支持亦有反对。条例中最备受争议的是住家私人繁殖牌照,申请人在达到政府标准下,就能获批繁殖及买卖牌照(甲牌)。支持者认为修例终能“有例可依”,定立较高门槛的入行准则,令私人繁殖商不再是“零监管”;反对修例的团体则认为,甲牌门槛太低,反而为住家繁殖开绿灯,鼓励更多人参与此行业,终令香港变成宠物繁殖港。

139B条例通过后,到底是“放宽”还是“加强”监管宠物繁殖及买卖,两方意见各有论述,市民亦难作判断。记者听过双方意见后,发现他们对动物繁殖及买卖的理解及愿景不尽相同,而这正是他们对条例监管力度相信与否的关键。

NPV主席麦志豪对是次修例的内容和咨询程序感到非常失望。他预期条例通过,5年内香港的宠物繁殖业会愈业蓬㪍。(江偕骞摄)

长远助长动物繁殖买卖

139B动物繁殖条例刊宪当日,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NPV)主席麦志豪(Mark)和其他反对例条的团体,都在Facebook专页换上“哀.住家繁殖合法化”的大头照,以表失望。Mark预期5年后香港会逐渐变成“宠物繁殖港”,认为条例修订与“零繁殖、零买卖”背道而驰。“现时的甲牌,会令宠物繁殖产业化,会为此行业赋予生命力,日后到处都是住家繁殖,遗弃动物数量必定大增。”Mark摇头叹气道。

住家繁殖应列犯法

记者:对于条例刊宪,你有什么感觉?

Mark:打从公众咨询展开之时,我们就不断提出意见,自2013年已要求渔护署与我们会面,但署方从来没有理会。甚至渔护署早前举行条例简报会,也只是邀请支持的团体参与。直至刊宪前一天,渔护署和食卫局才跟我们会面,条例还有多少修改空间呢?

我们的成员谭文豪问过渔护署几条问题:会否发牌给立案法团公契写明住所不准养狗的申请人?署方是否了解大厦公契怎样写?要是申请人成功领牌后被其他住户投诉,会如何处理?他们竟然答不到!渔护署日后到底如何监管执法?这事攸关生命,无力执法会害死动物!救狗、捣破繁殖场的都不是渔护署,而是动保团体,叫人怎样相信他们?

记者:要是通过139B,就有一条相对“防止虐待动物条例”更为严格的条例来惩治无良繁殖商,你同意吗?

Mark:你不能说立法后,令我容易去捣破繁殖,这是本末倒置。原则上,就是不应该发牌给住家繁殖商。我们跟渔护署开会时问到,政府是否不能立法禁止进行住家动物繁殖?如禁止的话是否违宪?他们又答不到。

现时是legitimize(合理化)及赋予住家繁殖合法地位。我们希望政府能从道德上考虑,主动将住家繁殖criminalize(刑事化)。
NPV主席麦志豪

常态化令住家繁殖变成产业

记者:合法化一字,是指将犯法的事透过立法将之合法化。但现时私人繁殖并没有触犯任何法例,条例修定算是将事情合法化吗?

Mark:准确应该是用legitimize(合理化),赋予住家繁殖合法地位。

4月30日举行的港台澳动保游行,我们要求的是“逐步取缔私人繁殖,迈向零卖买”。我们非要求一刀切,因此对于监管商业营运的大型繁殖场牌照,我们没有异议。我们反对的是向住家繁殖商发牌,我们希望政府能从道德上考虑,主动将住家繁殖criminalize(刑事化)。

记者:你为何认为长远计,会多了人成为住家繁殖者?渔护署称每隔2至3年会检讨一次,或会将条例愈收愈紧。

Mark:这只是口头答应,现时香港政府就算有白纸黑字写明,也随时反口。要是发牌,就会将事情legitimize,变得常态化、合理化,大家会逐渐认同或受接私人繁殖就是宠物的合法来源,这个产业会愈益蓬勃。

大家不明白市场运作。当我参与了这个市场,为了促销货品,就会透过不同形式或渠道推广。市场亦会对货品质素的接受程度有所调节,如货品参差就卖平一点,得意可爱就制造多一点,市场只会愈来愈有活力。我做广告出身,这点很清楚。条例修定后,观察5年吧。第1年或不会有大影响,第2年或令一些完全不合格的私人繁殖者离场,之后就渐渐多人参与。买卖变得容易,弃养也会增多。除非有另一股力量如领养与之抗衡,但民间又如何能斗得过商人。

常态化、合理化,大家会逐渐认同或受接私人繁殖就是宠物的合法来源。市场亦会对货品质素的接受程度有所调节,如货品参差就卖平一点,得意可爱就制造多一点,市场只会愈来愈有活力。
NPV主席麦志豪
Markt期望能推动修宪,确立动物的地位,而非将动物单纯当作人类的财产。(陈焯𪸩摄)

动物非人类财产

记者:你怎样看动物繁殖和买卖这件事?

Mark:在香港,受制于人权法、普通法、基本法等,动物就是人类的财产,就如同你不能禁止我买卖自己的手提电话一样,我们真的不能完全禁止宠物买卖,但不代表不能从道德考量,立法禁止对动物做成伤害的事。与其每次都跟政府就不同动物议题,如成立动物警察或139B等打泥浆摔角,我想过在未来日子推行修宪,确立动物的地位,而非将动物单纯当作人类的财产,但这条路很漫长。

记者:你指的是动物有其主体性?

Mark:当然有,动物有情感、感知、痛感。所以我们追求的,不是政府立例规管笼子的大小,而是要打破困住动物的笼。全世界暂时只有新西兰立法确定,动物是“非人类动物”,肯定其主体性。而香港社会对动物的事,意识仍然很薄弱。我们这次输,不是因理据不足,而是输了社会关注。当139B的争议闹得白热化时,社会上关心的人仍然不多。因为这无关人的健康或利益,不够切身。

记者:正因为现时香港的法例,将动物当成是人的财产,被车撞死或没有主人的猫狗,有人报警,警察也大多不会立案。只有“防止虐待动物条例”才将动物当成是有感知的生命。

Mark:无错。

记者:支持修订的团体指,要是实施零繁殖,有品种的狗或许会渐渐绝种。你认同吗?

Mark:现阶段我并不反对也不赞成取缔专业繁殖商,这不是现时最严重的问题。但长远来说,我认为纯种狗不存在也非坏事,反正牠们都是按人的标准而交配繁殖出来,有不少都患有遗传病。

很多人都明白动物不该被繁殖和买卖,就如我们在4月30日举行的港台澳动保游行,香港有1500人参加,支持取缔私人繁殖。
NPV 主席麦志豪

低估了群众接受能力?

记者:反对团体现时仍可就条例,建议改动或叫停通过吗?

Mark:不太可能了,已经刊宪,随后大多数会自动通过。现时只希望在6月14日,当渔护署为这条例加上执行细节时,能多加一句“住家繁殖牌照申请者,需呈交大厦业主立案法团的证明,核实公契准许其住所可养狗。”

(编按:条例于5月25日呈上立法会大会作省览,内会议员可于星期5(5月27日)提出成立小组委员会审议。根据行政程序,条例修正案会于刊宪后28日自动通过,但现时立法会积压了大量议案,所以各团体未必赶得及在条例自动通过前,作出任何改动。)

Mark:唯一可引起公众关注的,或许是提出住家繁殖会影响公共卫生,但这对于争取动物权益来说是极度矛盾的,因为变相承认动物对人构成了滋扰。但我们还有何方法叫停条例呢?我亦反问自己,会否是我们低估了群众的接受能力?很多人都明白动物不该被繁殖和买卖,就如我们在4月30日举行的港台澳动保游行,香港有1500人参加,支持取缔私人繁殖。

记:这个问题很难答。就如关闭动物园的议题,动保团体当然希望零困养,但我曾做过街访,大部分家庭都认为要保留动物园,不然小孩就难以看到动物。

Mark:群众可能未必一下子能接受,但我想问的是,NGO(非政府组织)的角色是什么?台湾的NGO做得很好,他们比群众站得前一点,带出群众未及思考的问题,营造社会共同讨论的气氛,这样的社会才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