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国航毒瘤”等言论侵权 内地编剧被判赔5万兼公开道歉
2019年,内地编剧李亚玲乘坐国航航班时,目击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某态度恶劣斥责乘客。她在微博上发文讲述事件经过,分别以“牛”的动物形象表情包指代牛某某,以及发表“国航毒瘤”等言论。牛某某之后起诉李亚玲侵权,索赔过百万(人民币,下同)。
4月1日,李亚玲在微博交代,近期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决定,她需要在微博公开道歉7日,并向牛某某赔偿51300元。
2019年7月13日,李亚玲在微博发文称,其前一天搭乘国航航班,在航班滑行时,商务舱一名女士接到电话后未及时关闭,后在广播提醒后关机,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某突然上前斥责该女士,并称另外两位在玩手机的男乘客也危害了航空安全。
李亚玲称,两名男乘客解释已将手机开到飞航模式,并配合空姐检查,但“监督员”依旧大声斥责。航班落地后,牛某某打电话称遭到“多人威胁恐吓”,要求将李亚玲等乘客扣留,最终数名乘客被警方带走调查7个小时。
李亚玲其后在网上公开事件,并质疑国航监督员究竟是何职位。当时,有民航人士指出,“监督员”在飞机降落时未配戴安全带,且在过道内来回走动,已违反有关航空安全规定。
国航事后通报,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2020年12月,牛某某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李亚玲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索赔105万元。李亚玲认为,当时自己是协助被带走调查的乘客作证。其两名辩护律师指出,李亚玲是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而做出的舆论监督行为,不构成侵权。
2022年7月13日,李亚玲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其部分行为构成侵权,其中包括在某条微博中,用“牛”的动物形象表情包,代替指称了牛某某,构成对其的贬损。
李亚玲辩称,使用动物形象表情包乃是互联网语言和潮流,在微博上提到其女儿时也用猪的表情包进行指代,且牛的动物形象是勤劳,并不构成贬损,但未被采纳。李亚玲其后上诉。
4月1日,李亚玲在微博交代“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其在微博公开道歉7日,并向牛某某赔偿精神抚慰金和公证费,共计5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