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火锅店因顾客食剩16支雪条被罚款 市场监管局:未有尽责提醒
再有商家因客人浪费食物遭受行政处罚。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当地某火锅店检查时,发现有客人吃剩16条雪条,当场向该店开出罚单,罚款2000元(人民币,下同)。
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前在当地某火锅店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回头看”过程中,发现该店A12桌消费者结帐离店后,餐桌上放有10支已开封但未食用的雪条,另外6支均吃剩半支。
执法人员翻查闭路电视后,发现A12桌有10多人聚餐,他们通过扫码下单购买雪条,随后由店员送至餐桌。
结帐离开时,消费者吃剩的雪条放在餐桌上。在点餐过程中,店员未有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在消费者离开时亦未劝对方将食物带走。同时,该店没有在当眼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执法人员介绍,涉事火锅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
此外,前期该店因顾客点菜过多造成食品浪费问题,已被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并行政警告,此次针对食品浪费问题“回头看”,再次发现该问题存在。鉴于该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以上行政处罚。
顾客浪费食物,火锅店被处罚,事件在网上引发讨论。有网民认为,涉事店舖虽未尽责提醒客人不要浪费食物,但主要责任仍在客人身上,希望大众养成“惜食”习惯。
网民睇法:
这个顾客是有什么问题?吃不完还要开封?
是不是有点太过于明显了,怎么证明服务员没有提醒呢?人家点多少服务员管得了?
店家没尽到提醒的义务,店里也没有张贴摆放禁止浪费的标识,罚顾客则没有法条依据
顾客花钱买的,浪费也是顾客浪费,罚饭店干啥?
人家有钱买下整个店的饭菜,再扔到垃圾堆也是人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