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强奸判囚10年 江西80岁教师病逝 毕生喊冤申诉44年未成功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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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师汪康夫在1966年被指控强奸及猥亵多名少女,罪成被判囚10年,但汪康夫出狱后从1978年开始写信申冤,为该强奸案申诉长达44年,却未成功。24日(周一),汪康夫因多器官衰竭去世,终年80岁。
陆媒《新京报》报道指,汪康夫的女儿汪珍珍表示,父亲身体一直不好,今年1月申诉被驳回后,他精神状态明显不佳,身体也垮了,多次住院。他还曾因为心脏病复发,被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汪珍珍又提到,父亲临终时还不忘案件申诉的事,其临终愿望是希望能替他继续申诉下去。汪珍珍表示会遵从父亲的遗愿尽力而为。
陆媒《封面新闻》早前曾报道指,汪康夫曾忆述,他当年在江西莲花县琴水小学教语文,1966年5月16日晚上突然被捕,遭指控借职务之便找女学生谈话、教游泳时,强奸两名女学生,并猥亵10名女学生,一共涉及12人。
当年的判决书写道:汪康夫所犯强奸罪,事实属实,证据确凿。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因被告认罪伏法的态度表现极不老实,在事实面前顽固抗拒交代强奸的事实,企图推卸罪责,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有涉案女生愿为申诉作证
汪康夫出狱后辗转找到数名涉案女生询问,有涉案女生称,她年幼时被两名教师引导写了检举材料,得知汪因此入狱后,她愿为其申诉作证。在一封回信中,有涉案女生写到:“接到您的来信,看过以后感到非常奇怪。真是祸从天上来,不知是谁在埋怨和害我......请您今后一定要把这事搞清楚,不要把我的名誉损害。”
汪康夫由1978年开始向各级法院写申诉信,但大多石沉大海,得到的回应均是驳回申诉。在两年前,汪康夫曾表示,会一直申冤下去,直到还自己清白,“我的余生只有一个心愿: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